Re: [討論] 宗教自由能不能引入防衛性民主的概念?

作者: marxo10926 (藍色的斯芬克斯)   2014-01-02 22:53:45
※ 引述《graynight (灰)》之銘言:
: 最近某一神教失言(真心?)頗多
: 雖然大多數人都昰一面倒
: 但是還是有極少數的人說宗教自由
: 所以我很好奇
: 當一個宗教藉著宗教自由
: 去反對宗教自由的時候
: 是否應該也能用防衛性民主的法理
: 創個防衛性宗教自由?
: 雖然台灣要修憲什麼的 這年代應該是不可能了- -
1.看了你的問題以後,我深入去了解了一下,最近失言的郭美江跟梁瓊月
其實是都是在愛修園服事,講道手法類似於新世紀運動、靈恩運動之類
的,在基督教內算是異端。
八卦版上的爆掛
http://www.ptt.cc/bbs/JesusLove/M.1388042717.A.B92.html
wiki上"新世紀運動"條目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6%B0%E7%BA%AA%E5%85%83%E8%BF%90%E5%8A%A8
wiki上"靈恩運動"條目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D%88%E6%81%A9%E9%81%8B%E5%8B%95
2.綜觀以上二位的事蹟,郭美江的言行或有性傾向歧視或詆毀同性戀者名
譽之虞,但並未妨害別人行使宗教自由;梁瓊月有詆毀佛教所尊崇的觀
世音菩薩之語,但詆毀其他宗教崇拜的對象跟妨害別人行使宗教自由之
間,還是有一定的差距。
2-1.宗教之間彼此攻訐,其實很常見。梁瓊月的言詞也不算最過分的,
平實居士(蕭平實)跟藏傳佛教之間的恩怨,爭議更大。
2-2.理論上梁瓊月說觀世音"不男不女"不完全錯。一來是觀世音在印度
跟傳入中國初期都是男身相,宋代以後變為女身相。二來是佛教認
為超脫輪迴以後,本來就沒有男女之分了。
3.綜上所述,目前其實並不存在"假藉宗教自由的名義干涉別人行使宗教
自由"的情事,郭、梁二人存頭到尾就只有在自high跟打嘴砲而已,法
律人根本犯不著隨她們起舞。如果存在的話,事情會是這樣子的,譬如
說有某個宗教要舉行宗教儀式,而另外一個宗教的人前去干擾,因為實
行干擾行為違法,所以被制止或被處罰。干擾者主張其實行干擾行為是
在行使其宗教自由。
4.至於宗教自由有沒有界限?其實法律都是基本權的界限(或稱外在界限
),不過界限本身也存在界限,那就是要合乎比例原則的要求。至於宗
教自由在釋憲者心目中的地位,請參見司法院釋字第490號解釋。
5.把防衛性民主的理論類推到基本權的保障上面,很顯然對於防衛性民主
本身也不熟稔。對任何基本權、任何基本權被侵害的個人而言,都沒必
要訴諸防衛性的XX,因為他們都還可以請求司法救濟,甚至訴諸憲法訴
訟。反而是憲法,尤其是憲法中最具重要性的原理原則(譬如形式法治
國原則、民主國原則等),可能被人以民主的手段加以推翻,憲法本身
對之並不具有抵抗力,所以才需要在侵害行為的前階段就先加以制止。
作者: barnabas (巴拿巴)   2014-05-11 21:05:00
這篇寫得好,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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