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處罰目的本就不是為了解決犯罪問題吧
處罰的目的應該是嚇阻
有句成語叫做 "殺雞儆猴"
讓意圖犯罪的行為人了解 犯罪是要付出代價的
且量刑必須要符合比例原則
例: 某人在路上偷摸女生屁股 成為現行犯被抓 直接槍斃
某人在便利商店都東西 成為現行犯被抓 直接槍斃
某人去持槍搶劫並殺害人質 成為現行犯被抓 直接槍斃
很明顯性騷擾跟偷竊被抓就槍斃 是不符合比例原則的
這也是有生物學依據的
巴洛夫狗聽鈴聲會流口水的實驗
行為人犯罪就被處罰 ==> 如果每個人都認同 就不願意犯罪了
而不知道自己是犯罪的 如青少年犯罪 就多處罰幾次 就知道了
當然也是有少部分例外
例:癌症末期的病人 只剩下幾天的命
不管是燒殺擄掠都無所謂 有沒有被抓也無所謂
反正都死定了
以前的做法還有 連座 誅九族 也有一定的嚇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