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 桃園雙北妨礙性自主律師

作者: myion1810 (myion1810)   2021-06-23 09:50:26
一、事實摘要在:女方酒醉後應女方要求帶回家。之後發生性關係後女方打算提告,並表示發生性行為的那段時間已經沒有記憶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桃園
2-事實發生地:桃園
三、諮詢費:願意
四、預算區間:來信討論
五、委任事項:筆錄沙盤推演及爭取不起訴
六、案件進度:未起訴
七、開會時間:可以上班時間開會
作者: ChrisBear (Lawyer)   2021-06-24 01:11:00
筆錄還沒做都 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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