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廣華/育稔及其他幾家律所的評價及風格

作者: JamesBondDai (戴PP)   2020-08-01 13:21:31
獎金究竟是事務所提供的獎金
還是受僱自案的分成?
這兩者可差多了
鄭律師既然能回文
應該推文都有看到吧?
是否能夠回應一下呢?
我想流動率的重點應該不是離職後
與原所有無保持合作吧?
對於想要去貴所面試的律師
若能得到事務所清楚的說明
我想對於事務所應是有正面幫助的
※ 引述《scheng898 (sean)》之銘言:
: 原文備份
: ※ 引述《adam838383 (南港哩貼命)》之銘言:
: : 最近104收到關於育稔國際法律事務所的面試機會
: : 網路上關於事務所的資訊甚少
: : 想瞭解這間事務所風格,案件類型(是不是只有組織案件),所內氣氛,工作量.
: : 向朋友打聽得到負面訊息,例如事務所的受雇似乎流動率極高,實習留不住,薪資待遇很差(
: : 老闆很凹)等.
: : 還有主持律師的背景,受雇離職似乎有困難,甚至有人離職被恐嚇....
: : (好像也有朋友學長姊是對造而被恐嚇要打斷手腳)
: : 但也簽了警局的法顧(看臉書有大安分局,海山分局,文山一分局,台北市警察局等等),加入
: : 組織簽警局法顧是正常的嗎?簽警局法顧後辦理組織案件會比較方便?
: : 想請問曾在育稔當實習律師或是受雇律師的經驗?
: : 以上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的話可能就不去了!
: : 以上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的話可能就不去了!
: : 先感謝各位提供寶貴的資訊.
: : 如有不便希望能以站內信告知相關訊息,會代為轉達原PO,謝謝!
: 我是育稔國際法律事務所的創所律師-鄭皓軒,我深感驚訝,我們事務所的名聲居然遠播
: 「奧地利」,讓身在奧地利的原PO百忙中還能特別關注遠在十萬八千里外的台灣律師事務
: 所的最新動態,實在令人誠惶誠恐。此篇文章不難看出有人對我們抱有滿滿的惡意,才會
: 特別勞師動眾請遠在「奧地利的原PO」發文抹黑,這樣的不實指控使我認為有必要回應,
: 以免對不知情的讀者造成誤導:
: 1. 指控本所加入組織:
: 「奧地利的原PO」先表示本所資訊甚少,緊接著又說案件類型(是不是只有組織案件),一
: 副似有先行查證的模樣若到本所官網去看,我們服務範圍多元,刑事案件只是其中一類,
: 若「奧地利的原PO」能稍作查證,也能發現本所律師們的專長並非單以刑事案件為限,更
: 不要說專精「組織案」。以下貼出在Lawsnote就能簡單查到律師們承辦案件的比例(我想
: 這是相當直覺的查詢方式),而我們的涉外非訟案件也不在少數,究竟「奧地利的原PO」
: 上述的說法到底是什麼樣的神邏輯推導出來,令人費解:
: 本人
: https://i.imgur.com/VpI7yEE.jpg
: 陳士綱律師
: https://i.imgur.com/dsjT8Le.jpg
: 陳德弘律師
: https://i.imgur.com/2nMUx8O.jpg
: 緊接著「奧地利的原PO」更提到「加入組織簽警局法顧是正常的嗎」,只讓我覺得莫名其
: 妙,居然有辦法如此抹黑,實在太有創意了,難道業界所有與警察局簽法律顧問的律師,
: 都是有加入組織的?
: 「奧地利的原PO」甚至稱「有人離職被恐嚇」「對造被恐嚇要打斷手腳」云云,更是令我
: 大開眼界。事實上,我們開所至今都沒有罵過員工,畢竟大家都曾做過員工,知道被罵的
: 感受不好,要是同仁做錯事,就事論事就好,我們也不會把情緒夾雜其中,因此對於「奧
: 地利的原PO」這樣空穴來風,我們有必要在此澄清,讓讀者們了解原PO的指控有多麼可笑。
: 2. 指控本所薪資待遇差、老闆很凹
: 以下就來看看本所給律師的薪資,不用去質疑真偽,這些都有匯款紀錄,剩下例行的福利
: 可以直接去我們臉書粉絲團「育稔國際法律事務所」看,我懶得一一列舉,實在太多了,
: 我們也懶得PO。
: https://i.imgur.com/eipdV4d.jpg
: https://i.imgur.com/vjFvt8n.jpg
: https://i.imgur.com/TpIChT7.jpg
: https://i.imgur.com/PExF82h.jpg
: https://i.imgur.com/DHDK8XU.jpg
: 3. 指控本所流動率高
: 本所去年初到現在,離職人數中,約有60%的律師是陸續出去開業,各自也都做得有聲有
: 色,現在也還會跟我們互動,例如其中有到外縣市開業的律師,我們也會轉介案件請他處
: 理。如今連這樣的美事都要被講成是負面的流動率高,更凸顯「奧地利的原PO」根本是帶
: 著敵意要抹黑本所。
: 回應打到此處將進入尾聲,我赫然發現自己沒有帶著情緒在打字,因為我不需要有情緒,
: 這完全對處理事情沒幫助,我只需要抱著平常心「做該做的事」。在上一篇文章大家對我
: 們「育稔國際法律事務所」討論特別熱烈,對於當中的讚譽,我心懷感謝;對於批評,則
: 虛心檢討,我們能接受各式各樣的評論,但不能縱容惡意的批評與抹黑,「奧地利的原PO
: 」也深知此事,才會特別跳轉IP到奧地利去發文,明天我們就會到刑事局電信警察大隊報
: 案,順便釐清「奧地利的原PO」資訊究竟從何而來,以上。
:
作者: zoey0918 (zoey_lin)   2020-08-01 19:34:00
看起來是自案獎金 底薪一般般吧?
作者: capitalofz   2020-08-01 22:17:00
人家在忙德文起訴狀
作者: yachiof94 (橘子)   2020-08-01 23:18:00
如果是受雇的自案,創所律師竟然說是事務所的獎金?把自案當獎金,還將稅灌在受僱身上?
作者: HloveDahyun (夕張包裝工)   2020-08-02 13:26:00
樓上,這是很多老闆愛用的講法,以小弟來說,遇到這種咖,直接就不考慮了…XD
作者: Matsui (金澤大阪然後回家)   2020-08-03 17:16:00
真的已讀不回了
作者: everemember (風飄)   2020-08-04 14:14:00
把自案當獎金的話真的是可恥==
作者: m1052000 (板橋デブ)   2020-08-06 13:01:00
呵呵
作者: xiouming (..)   2020-08-09 12:57:00
自案分成不當獎金,那要怎麼給受雇?
作者: ansbwmo (再少一點)   2020-08-10 04:29:00
問題是他把自案獎金講得曖昧不明像是薪資的一部或是年度bonus啊。自案獎金本來就是帶案子進來的受雇該得的,不是事務所給你的「福利」好嗎?樓上是不是誤會了什麼?
作者: xiouming (..)   2020-08-11 20:41:00
自案分成要用什麼名義給受雇才不會課稅?
作者: diggi   2020-08-12 00:37:00
同上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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