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民事庭法官想看到什麼樣的狀紙

作者: cyora (小鳴)   2018-11-08 16:45:58
這2天看了10月號的在野法潮,雖然主題是講法律人職涯的轉換,但最有
興趣的反而是一篇問卷調查的結果:台北、士林及新北地院有填寫問卷的
法官中,有2/3認為律師的書狀「不要」一直貼最高法院判決等實務見解,
不要讓法官看太多別人的見解;開庭時不需要把書狀照著再唸一次,也不要
當庭才給書狀。
正好之前有機會跟某民事庭法官聊過這個問題,他說:民事庭法官都很忙,
一個月新收50+件以上很平常,又得開庭又得寫判決,所以律師的書狀最好是:
1、頁數不要太多,除了辯論意旨狀外,最好不要超過5頁(特殊案件除外)。
2、別貼太多實務見解(跟上面調查相同),法官真要的話會自己去找,就算
內容一樣,他也不見得要用你提供的字號。
3、千萬不要重覆。例如準備二狀中先把準備一狀的內容貼一遍;或是把同樣
的事情換句話再說一遍,這樣反而會看不到你真正要說的。
4、言簡意賅,行文別落落長,一段只有一句話,還全部都只用逗號。不用太
白話,但也別成語古文甚至譬喻一堆,沒時間去查典故只能用猜的或是跳
過不看。不如多分句分點,把各個概念跟其中的關連性說清楚。
5、法官其實不會看你的狀紙(咦?)。這麼說當然是誇張,但很多法官寫判
決時,主要依據的是開庭筆錄和兩造所提證據,而不是你的狀紙寫的
有多驚天地泣鬼神。道理很簡單,法官立於中立的立場,在下判斷時會有
避免受一造影響的認知,而兩造狀紙通常勢必偏坦一方,但證據本身不會。
因此法官會詳看證據,斟酌(解讀)證據應該是顯示出何種意義,然
後是不是對的上提出證據一方的主張,程度又是多少。反覆這個過程,在
其中漸漸形成對事實存在與否的認定(心證)。至於一些程序上或爭執不
爭執事項的問題,則以筆錄記載為主,否則隔一個月才開庭,案子又這麼多,
很難記的清楚上次開庭的情形。至於證人證詞也是一樣以筆錄為主。
6、字體加大、加粗、加黑、畫底線確實有助於法官定睛在狀紙的特定句子或段落
,但需慎用,只使用在最想突顯的關鍵句子,而且那個句子最好有提到所憑的
證據;有些狀紙可能覺得某個實務見解或某段敘述很重要就全部加大、加粗、
加黑、畫底線,搞的整張紙有畫線的地方比沒畫線的地方還多,這樣到底是在
突顯重點還是製造混亂?
在聊天的過程中收獲很多,也會反思一下既然律師狀紙的讀者是法官,怎麼樣寫
才能讓他們花最少的時間抓到你要表達的事情。當然還有許多其他的考量,例如
當事人的觀感、擔心法官會評書狀品質不佳,影響未來轉任等…不過還是想知道
各位道長對這個問題有何高見?希望此拙文能夠拋磚引玉,讓更多道長能夠分享看法。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8-11-08 16:51:00
給推
作者: sbccenter23 (sbccenter23)   2018-11-08 17:28:00
書狀寫法應因人(法官)制宜吧。有些法官看狀看的比兩造還認真的,當然重複的、廢話的寫越少越好。反之遇到每次都沒看狀的法官,你不把對造痛腳多寫幾次、照三餐寫,他可能寫完判決都沒注意到。
作者: winterrain (冬天的雨)   2018-11-08 17:33:00
我覺得證據如何證明待證事實的過程 比實務見解重要多了 狀紙的目標應該是寫到讓法官判決書很想抄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8-11-08 17:56:00
這真的因人而異,遇到不看狀的,真的要寫詳細一些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覺)   2018-11-08 18:07:00
法官最想看到的,是...撤回狀
作者: aarrcc (iamwhoiam)   2018-11-08 18:31:00
推樓上
作者: joehou (北投阿部寬)   2018-11-08 18:35:00
推樓樓上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8-11-08 19:37:00
講重點,不要長篇大論。請求權基礎與原因事實請清楚,訴之聲明好好寫。
作者: aqwa (我想去流浪.....)   2018-11-08 20:57:00
實務見解還是要引,只不過要引對,引得貼近本案事實,或與本案法律爭點相關的,很多律師都斷章取義,或誤解實務見解意思的,亂引一通的,當然會讓法官覺得不要亂引判決跟本案有關實務見解,當然一兩個就夠了
作者: SCDAN (ㄎㄎ)   2018-11-08 22:08:00
狀紙有時是寫給當事人看的啊 律師 你五頁要收七萬喔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8-11-08 22:24:00
第五點,完全不認同民庭法官有這種現象。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18-11-08 22:33:00
我開的感覺是民事法官除了他當庭問的之外 是以狀子為主有的法官甚至當庭就說民事訴狀是書狀先行啊 你要講很多話就再具狀補陳就好交換為主(更正一下)
作者: aztan   2018-11-08 22:53:00
感謝分享
作者: aij (bbb)   2018-11-08 23:40:00
第5點很尷尬,很多時候想在庭上講完就被法官說再具狀了..
作者: tp6m4g0 (..)   2018-11-09 00:50:00
照螢幕或照書狀唸會被法官打斷 說是不是同某份書狀
作者: ri31625 (ㄏㄨㄚˊ)   2018-11-09 05:52:00
尚無律師資格,當過一次家裡的訴代。法官直接叫我念螢幕上的內容(書記官已經把我的答辯狀逐字打在上面)感覺有點無聊XD 還好我的狀只有兩面A4,法官看起來很滿意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8-11-09 05:58:00
照書狀念的話,因為法官會看狀啊,他幹嘛再重聽一次?應該用口頭簡要的把要表達的重點講出來(我的觀察跟心得啦,供參)就算法官沒看狀或還不是很熟,簡要口頭陳述也有助於讓他短時間內掌握狀況。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18-11-09 07:26:00
撤回狀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8-11-09 08:27:00
法官比較想看兩造同意和解的陳報書狀吧...積分阿 各位
作者: girlonfire (Katniss)   2018-11-09 09:59:00
當過民事庭法助,不認同第五點,因為法助未必去開庭,都靠書狀了解案情...如果你以為判決都是法官自己寫的,那就沒什麼好說了
作者: volkov (官腔翻譯社)   2018-11-09 10:23:00
書狀喔......的確不宜太多贅字做越久,字越少
作者: Legolasgreen (西裝背心是萌物)   2018-11-09 11:58:00
遇過幾間大所都喜歡書狀寫的落落長 實在讓我很疑惑民庭法官真的不喜歡看到"內容豐富"的狀紙嗎如果不喜歡看狀紙 又要當事人提供書狀電子檔幹嘛?
作者: DCY   2018-11-09 12:36:00
辯論意旨狀要綜合前面全部的論述才漂亮。法助都靠狀紙了解論述。除非你遇到認真的法官,在投其所好。
作者: pnLin (我腦袋的轉速好慢喔)   2018-11-09 12:58:00
當事人提供書狀,是要複製貼上比較快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8-11-09 13:03:00
有些契約條款(尤其是工程案件)落落長,法官可以擷取部分做增刪,是不認真的法官才會照引吧。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8-11-09 13:11:00
曾經一庭收過某大所3大「本」書狀,法官當庭曉諭可以講重點嗎?
作者: s056911335 (馬~)   2018-11-09 13:47:00
第2點感覺也不一定,有遇過那種沒找判決前例給他看就完全不敢判一直開廢庭的
作者: vulpess (vulpes)   2018-11-09 14:32:00
還是要看法官,但不要一直重複是真的
作者: ujhuang   2018-11-09 14:46:00
書狀畫底線的話,對法助有點困擾,因為用掃譯筆掃過去會變亂碼,再來是我有收過某大所寫來的狀,該案共六個爭點,他來六個狀,每個爭點寫一個狀,這些狀多的有五六十頁,少的也有二三十頁,法官一邊要我摘要重點一邊murmur說寫這麼長....然後也遇過語言表達能力不夠又引了論語的書狀,那個就很痛苦,因為看了好幾遍都不知道他講什麼,很難摘要.....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8-11-09 14:49:00
書狀現在不是都會跟律師要WORD檔 我之前就被要過好幾次阿有的法官還直接在開庭通知書上寫開庭前幾天要寄電子擋
作者: capitalofz   2018-11-09 16:27:00
法官最愛和解筆錄和撤回告訴狀
作者: tp6m4g0 (..)   2018-11-09 16:29:00
電子檔是書記官庭前維護筆錄,助理整理兩造主張用的
作者: D900 (Nikon)   2018-11-09 16:31:00
不一定是書記官用的...法助跟書記官都會用到
作者: crosi (克羅西)   2018-11-10 11:00:00
誰都不喜歡看長書狀 但偏偏當事人喜歡 沒辦法
作者: sheep111 (載不動,許多愁)   2018-11-11 16:25:00
不要編造不存在的實務見解,法助會發現而且會很無言
作者: suckurass (我只是想太多罷了)   2018-11-12 08:18:00
狀子,不是全看法官喜好來決定如何寫啊!因為出錢的是當事人,你如果寫的少少幾張,結果敗訴,當事人會怎麼想?如果你每份書狀都寫很多,就算敗訴,當事人還是會有一種「律師已經很努力了」、「花的錢很值得」的感覺另外,大所會出很厚的書狀,是因為他們都是hourly charge,越厚,錢越多……嗯嗯嗯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8-11-12 08:59:00
看當事人跟看付費方式,大所真的很常寫多XD
作者: BrightKiller (石頭)   2018-11-13 23:42:00
這篇太讚了 書狀本來就是寫給當事人看的XD
作者: arnot (人夫)   2018-11-14 17:40:00
推樓上,法官真的不了解律師,不然不會怪律師愛演戲
作者: winnieccw (winnie)   2018-11-15 21:33:00
推這篇 推撤回XD
作者: gs1 (Zzzz...)   2018-11-16 20:00:00
法官當然不會看那麼多 那是要寫給客戶看的阿
作者: Bluesemen (藍洨人)   2018-11-17 18:57:00
真的不能怪法官不愛看狀阿,本來就不是寫給法官看的阿XD
作者: york79379 (FLSA49)   2018-11-20 08:27:00
附件貼標籤有加分,不要塞一堆然後不整理,應該對誰都是一個貼心的舉措
作者: hc1118 (人˙非)   2018-11-20 23:13:00
民事/行政訴訟資料標準化須知都要求不黏貼證據標籤
作者: fragment1000 (吹頭髮)   2018-11-21 11:56:00
作者: lef1986 (303)   2018-11-21 16:10:00
但不貼才是正解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8-11-22 01:29:00
貼不貼標籤看法官耶,就碰過法官罵對造都不貼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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