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人] 元亨法律事務所誠徵秘書

作者: inababy (馨)   2018-11-06 23:34:41
【事務所名稱】
元亨法律事務所
【工作型態】
秘書。
【工作內容】
1.律師工作行程暨會議安排。
2.文書工作處理(如書狀製作、訴訟文書資料撰打及裝訂、卷宗資料整理歸結等)。
3.客戶關係維護(協助與客戶及法院間之聯絡與溝通,包含聲請閱卷等)。
4.法律文書收發(每日信件紀錄、掃描、歸檔或寄送)。
5.簡易帳務處理暨出入帳手續辦理。
6.其他律師交辦之行政工作。
【工作地點】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00號25樓之1(捷運古亭站9號出口旁)。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9時整至18時15分(每日12時整至13:15為休息時間)。
週六、日及國定假日休假。
【薪資範圍】
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薪資為新台幣24,000元。
試用期滿且經考評合格留任,薪資範圍為新台幣26,000元起至35,000元,
但實際金額視工作經歷暨各項條件等面議。
【特別條件】
需大學畢業,並具備認真、負責、細心等特質。
需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不限行業),且具有法律事務所助理經驗者尤佳。
具有中等英文能力,並熟稔一般文書處理軟體
(Adobe Acrobat、Excel、Outlook、PowerPoint及Word)之操作。
【聯絡人/連絡方式】
意者請將履歷及自傳(附照片) mail至[email protected](聯絡人:黃小姐)
本文僅代PO,請勿傳送站內信,符合條件者將另行通知,安排時間面試。
作者: tenbear (tenbear)   2018-11-06 23:55:00
大學畢業加兩年工作經驗 24k起 謝主隆恩了
作者: hwp1006 (HWP)   2018-11-07 00:06:00
人家大所你敢嘴?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8-11-07 00:47:00
我覺得應該是按錯數字了
作者: Ludy760421 (左手只是輔助)   2018-11-07 01:47:00
24k只是試用期
作者: HloveDahyun (夕張包裝工)   2018-11-07 11:32:00
要求工作經驗+試用期算合理啦,找新人絕對被雷爆
作者: IchBinIchen (漆漆)   2018-11-07 11:48:00
這薪水呵呵
作者: Aaso (每度あり)   2018-11-08 01:05:00
兩年工作經驗的試用期只有24K 唉唉唉唉唉
作者: bittli ( )   2018-11-13 16:59:00
爛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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