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律師推薦與付款方式

作者: Medus (new)   2017-09-10 00:46:00
※ 引述《sendtony6 (TY)》之銘言:
: ※ 引述《sendtony6 (TY)》之銘言:
: : 各位道長好:
: : 小弟(原告)目前有件詐欺的民事案在進行中,此案刑事部份已經由檢查官起訴
: : 此案相關事件可搜索"和荔","宋依宬","正妹大連線","吳佩雯"等關鍵字便可知曉
: : 想請教各位道長
: : 1.台中地區是否有推薦的民事訴訟律師?
: : 2.由於小弟有透過朋友資詢,對方一直強調簽委任狀需當場付現金,關於這點我一直覺
: 得
: : 很奇怪(不能匯款嗎??)
: : 3.小弟的案子目前即將進行民事二審上訴(9/25前),若有道長願意接洽,歡迎跟小弟聯
: 繫
: 非常感謝幾位道長的熱心協助,小弟知道此案非同小可,由於原本委任律師,在刑事已起
: 訴的情況下民事一審還敗訴(完敗)
: 小弟自然是無法接受這種結果
: 另外,原本的委任狀是寫一到三審共收費3萬(有圖為證),但卻又再二審時要加收1萬,這
: 部份也是導致小弟想更換委任律師的原因
: (請勿戰酬薪問題,小弟知道行情價,每個審級約5~7萬,但在一審簽委任前不清楚委任費
: 用,現在只是單純覺得該律師事務所不大老實)
: 此案相關原告不止我一位,我已將站內信轉發至群組提供其他原告參考
: 非常感謝各位熱心道長踴躍協助,小弟叩謝。。。
: https://i.imgur.com/xxxxxxx.jpg
: https://i.imgur.com/xxxxxxx.jpg
題外話,
三萬塊真的非常便宜的,
刑、民全包,而且還是包含全部審級,竟然才三萬,比法律扶助還便宜
第一次看過這麼低廉的委任費用 XD
作者: J98 (四隻腳走路)   2017-09-10 00:47:00
道長,是13個當事人一起委任,共收39萬喔但以包審來說,還是便宜(律師虧很大)...所以要加收費用XD
作者: Medus (new)   2017-09-10 00:53:00
原來是十三人一人三萬XD,感謝樓上道長告知
作者: diggi   2017-09-10 00:55:00
還是便宜+1
作者: sendtony6 (TY)   2017-09-10 00:55:00
一審總共是39萬哦。。。但是我想強調的不是便宜與否
作者: J98 (四隻腳走路)   2017-09-10 00:55:00
委任範圍看起來是刑事偵查+民事1~3審。
作者: sendtony6 (TY)   2017-09-10 00:56:00
而是既然委任狀是寫了一到三審,事後加收的理由是???
作者: J98 (四隻腳走路)   2017-09-10 00:56:00
103年提出,106年才民事一審判決XD,肯定開庭開到吐了
作者: sendtony6 (TY)   2017-09-10 00:57:00
樓上道長說的沒錯,但目前是針對民事二審上訴為何加收?
作者: J98 (四隻腳走路)   2017-09-10 00:57:00
發現原本這個費用太低,很虧本,所以要重新議價
作者: inntran (听泉)   2017-09-10 00:57:00
每人加收一萬也是賠很大啊(除非逃稅)
作者: yujui (Ray)   2017-09-10 00:58:00
我比較好奇那二審以後不委...退不退款...
作者: inntran (听泉)   2017-09-10 00:59:00
道長別亂用,你是律師嗎?上來黑同道的嗎?
作者: sendtony6 (TY)   2017-09-10 00:59:00
那原本的委任狀的意義????sorry,我不清楚稱呼,如有冒犯請見諒我是該案件當事人。。。
作者: inntran (听泉)   2017-09-10 01:01:00
這種價格你該找國稅局了
作者: sendtony6 (TY)   2017-09-10 01:01:00
而我二審上訴費用5~7萬已噴出去了
作者: J98 (四隻腳走路)   2017-09-10 01:02:00
好好講吧...何必攻擊曾經幫助你的人呢
作者: diggi   2017-09-10 01:02:00
如果是13個,代表同時針對13個不同個案事實及事實涵射,還要與13組客戶溝通,我認為確實算辛苦。
作者: J98 (四隻腳走路)   2017-09-10 01:03:00
我看判決,原本律師主張也滿認真的,案件也複雜不單純沒有律師希望敗訴,攻擊曾經幫助你的人,不好啊...
作者: diggi   2017-09-10 01:04:00
好好溝通+1 祝您順利
作者: J98 (四隻腳走路)   2017-09-10 01:04:00
如果你信就繼續委任,不信就討論怎麼終止,重新再來
作者: sendtony6 (TY)   2017-09-10 01:05:00
我沒有攻擊誰,我只是陳述我遇到的事。。。而且我認為這明顯不符合行情,但事後加收也不正確
作者: J98 (四隻腳走路)   2017-09-10 01:06:00
案件來看,這價格低於行情,至於是否加收你可以好好和他討論
作者: sendtony6 (TY)   2017-09-10 01:07:00
這是直接影響我們當事人權益,該有的行情卻低價,事後又提高
作者: Medus (new)   2017-09-10 01:08:00
看完了判決,此案一人收三萬包民刑全部審級根本虧很大 XD
作者: J98 (四隻腳走路)   2017-09-10 01:08:00
沒人猜到這案件,一審搞將近三年啊...
作者: sendtony6 (TY)   2017-09-10 01:10:00
我無意攻擊任何人,只是提出我的疑問,如果覺得不託我可刪文就是了
作者: J98 (四隻腳走路)   2017-09-10 01:11:00
無妨吧 只是討論 相信你相信的就是了
作者: sendtony6 (TY)   2017-09-10 01:12:00
已刪文,此備份文請原po自行處理
作者: tenbear (tenbear)   2017-09-10 01:13:00
原告備位聲明會敗訴很怪 原告起訴前對被告x公司發存證信函或用起訴狀註明終止契約 應該就能拿回一部份的錢
作者: aij (bbb)   2017-09-10 12:03:00
如果當初委任就有簽契約,才會有加收的正當依據(例如約定開超過多少庭就以後每庭加收多少
作者: sendtony6 (TY)   2017-09-10 13:04:00
當初並無契約,我一直以為委任狀就是契約,看來在司法界似乎不是這樣,受教了。。。
作者: pitt911   2017-09-10 15:46:00
委任狀是律師要給法院表示有受委任的,你跟律師間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10 18:31:00
委任狀只有一審級
作者: sendtony6 (TY)   2017-09-10 18:46:00
那...我的寫一至三審是???
作者: ttc768160 (教練 我想發廢文)   2017-09-10 19:25:00
三萬塊超便宜的啊
作者: sendtony6 (TY)   2017-09-10 19:32:00
我想問的是,類似這樣的情況(以低於行情價委任後再加收費用)是常規嗎?
作者: Henrique (巨乳才是唯一)   2017-09-11 14:59:00
一般來說應該會直接講好加庭費怎麼算及如何收我覺得這律師如果當時沒有算好 應該要自己跟當事人說明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7-09-11 17:45:00
13個人,書狀要寫到大家都滿意,其實所要花費的時間與精力比一般1、2位的多很多,何況還有開庭、討論案件等等這樣一到三審總共收39萬其實算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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