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ig880910 (批哀駒)
2019-11-25 15:21:54我在5月多的時候遊玩英雄聯盟時被人辱罵
(案發地點在高雄)
當下我搜集完證據直接選擇提告
但當時我要搬家怕收不到傳票
警察說可以填收的到信的地址
因此我填了戶籍地桃園(家人居住地)
今天開偵查庭時
我是原告 檢查官只跟我核對身分
提告內容並沒有口述詢問 直接印出來叫我簽名
然後就說沒有管轄權
要移至桃園 過程不到三分鐘 也沒有見到被告
我就霧颯颯的結束這次偵查庭了
我想請問一下沒有管轄權的根據在於?
我在高雄的租屋處遊玩的
今天的開庭也是在高雄
過程非常倉促又被移轉
因此上來詢問各位大大的經驗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