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 妨害名譽告訴人開庭

作者: pig880910 (批哀駒)   2019-11-25 15:21:54
我在5月多的時候遊玩英雄聯盟時被人辱罵
(案發地點在高雄)
當下我搜集完證據直接選擇提告
但當時我要搬家怕收不到傳票
警察說可以填收的到信的地址
因此我填了戶籍地桃園(家人居住地)
今天開偵查庭時
我是原告 檢查官只跟我核對身分
提告內容並沒有口述詢問 直接印出來叫我簽名
然後就說沒有管轄權
要移至桃園 過程不到三分鐘 也沒有見到被告
我就霧颯颯的結束這次偵查庭了
我想請問一下沒有管轄權的根據在於?
我在高雄的租屋處遊玩的
今天的開庭也是在高雄
過程非常倉促又被移轉
因此上來詢問各位大大的經驗
感謝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19-11-25 15:44:00
可能被告聲請轉移,也可能你報案時因為網路案件,又留桃園戶籍,被認為無管轄,建議你去問承辦的書記官
作者: clse0190 (shadow)   2019-11-27 01:40:00
檢察官說了算。檢察官說要移轉,就是移轉。
作者: Lawleit (大員郭奉孝)   2019-12-09 16:20:00
實務上好像有默契都移到被告的住居所
作者: jpgjpg2005 (未看先猜小喵)   2019-12-25 14:55:00
你要告的人不在台灣==跟你遷戶籍沒關係去看刑法3、4、5、7、8條吧他人不在台灣,且非重罪,當然無管轄權警察沒錯,你填的地址跟管轄權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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