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 這樣構成妨害名譽嗎?

作者: esunbank (嘻嘻)   2015-03-11 03:53:21
因本人於
Gossiping 與板友 有一些衝突 衍生出一些有名譽上損害之問題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5993723.A.0BA.html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425442647.A.4D6.html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5994581.A.B22.html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26015897.A.758.html
皆 暗指 本人為訟棍銀行 實為本人之困擾,
本人均未在BBS 等地方提出任何興訟,但卻遭莫名指控等,
以損害本人名譽,本人是否可以針對推文 提出告訴等
感謝回應。
作者: LyoBei (劉 備 , 字 玄 德)   2015-03-11 07:39:00
誰暗指惹XD 我已經講很模糊惹你自己心裡有鬼對號入座欸www所以你是在承認自己還沒搞清楚就浮濫申訴嘛 太豪笑惹~~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5-03-11 11:34:00
hi!皇叔。(回文有得罪就多包涵)原po的問題只有法官能給你答案,如果你問:能不能告(答案是可以)。但你自己也是要跑法院,建議先版主->組長->最後才法律途徑。(純建議)
作者: LyoBei (劉 備 , 字 玄 德)   2015-03-11 12:46:00
不嘿啊你講得很中肯 但我還是要噓某位言公木昆金艮彳亍功課不自己做跑來問這種ㄅㄔ問題,又還沒弄清楚就浮濫興訟自以為告了就一定會贏這種小孩子一樣的邏輯 超讓人捧腹der王皮王离心這麼月危,我市中心建議這種人乾脆左轉FB好惹~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5-03-11 21:49:00
構不構成是檢察官、法官的認定 要告就告 提供足夠証據証明行為人的惡意 才是訴訟構不構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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