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tock板Assisi/Tapqou未處理申訴文

作者: Tapqou (三三三)   2022-11-22 23:57:45
※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註一:#1Xf7vhtf (StockPicket)
: 「申訴案應由所有板主群受理,板主標記S文後得以回文或推文答覆,申訴案並不
: 限於單一板主答覆。若過半數板主同意申訴即可改判,否則維持原判板主應於結
: 案後M申訴文。」
: (以上為股檢板板規 2-2-3 內容)
2-2-3提到
"申訴案應由所有板主群受理"
為了怕馬來西亞人不懂中文,我來說明一下
「受理」這個詞,舉法院為例子
法院的櫃檯"受理"了一個告訴案件,那麼這個櫃檯人員就可以直接判決這個案子嗎?
答案當然是不行
受理案件的人被賦予的權利只有"受理"這個動作
並不能做接續的"判決"動作
所以後面的才會有
"申訴案並不限於單一板主答覆。"
這項條文
代表的是,一個案件被受理了之後,可由任一板主進行答覆
但沒有限制規定人數應在多少
原本的運作方式是
三位板主都是自己處理自己的申訴案
如果申訴人還是不滿才會上訴到law-service來
由現任所有板主一起來審視被上訴的案件
現在laptic不知道為什麼突然對這項板規有疑義
但是他也沒有跟其他板主商量
站內信或水球都沒有
突然間就要改成"三個板主都要一起來判一個申訴案"
那這樣跟在law-service差在哪?
2-2-3就是要做一個分級,如台灣的地方法院跟高等法院
在股票檢舉板先由申訴人和板主(被申訴之板主為最佳)在申訴案件溝通
如果溝通成立,案件自然就不會到law-service
這樣也不會造成各板主獨立判決的介入問題
另我原本就有寄站內信給laptic板主提要修改股檢板板規了
因為其他檢舉板該有的板規,股票檢舉板都沒有
laptic根本沒有理那封建議信
如果你覺得這條板規有問題
造成你看不懂,或覺得有矛盾
那可以大家一起討論著手修改板規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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