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1Yl_4xI3 (StockPicket)

作者: towe77 (安)   2022-07-03 15:06:22
欲申訴文章代碼:#1Yl_4xI3 (StockPicket) 申訴已結案
原判板主: laptic
申訴說明:版主群判決與過往標準不一
違規判決:無
違規人 :Tapqou
違規文章:#1YlZ-PHI (Stock)
檢舉文章:#1Ylwmf-N (StockPicket)
違規條目:4-6-1 4-6-2
罰則  :水桶一月 情況惡劣者,以4-0加重處份。
違規事證:
→ Tapqou : 黃猴子國都很慘== 07/01 09:12
板規:
4-6-1. 政治文、政治推文,水桶七日。
提及政治相關議題或政治人物但內容違背股票板旨者
4-6-2. 政治引戰文、政治引戰推文,水桶一月
提及政治相關議題或政治人物但內容違背股票板旨者且有引戰情況,
情況惡劣者,以4-0加重處份。
說明如下:
版主原意見為以下
推 laptic: 嚴格來說,「黃猴子」是歧視用詞,而非政治用詞,如要檢舉07/02
→ laptic: 4-5-1,請重新發文07/02
→ laptic: 4-6-1、4-6-2 未達處分標準07/02
審視 laptic版主過往檢舉紀錄
文章代碼(AID): #1XCOGVnd (StockPicket)
違規說明:
「我國」一詞是針對中國,還是針對台灣的稱呼?
恐有政治引戰之嫌。
違反板規:4-6-1 或 4-6-2
→ yoche2000: 判決[1]:4-6-2 成立 挑起國家認同議題 該文刪除退文09/03
顯然前後兩任版主都認為字詞使用「國」字,有政治引戰之嫌
與本次檢舉#1Ylwmf-N (StockPicket) 黃猴子國 判決標準不一
據此提起申訴,要求版主群對此類檢舉給予完整說明
→ laptic: 當時檢舉「我國」,是質疑該使用者偷渡政治立場,因此請解07/02 16:10
→ laptic: 解釋一下,「黃猴子國」是指哪個國家?07/02 16:11
→ laptic: *(偷渡統獨立場)07/02 16:11
→ laptic: 如果原案被檢舉人有意見要表達,也可以前來說明07/02 16:12
→ towe77: 依照該思維,該推文顯然針對黃種人國,具明顯政治立場07/02 16:14
→ laptic: 是否有特定(如中國或韓國)?沒有的話,恕我無法認定07/02 16:29
→ towe77: 重申: 攻擊黃種人與國,具明顯政治立場 應合議處理方式07/02 16:33
→ towe77: 不是單一版主認定,申訴也不是單一版主處理的07/02 16:33
→ laptic: 請等 Assisi 板主的意見之後,我會再提出我的最終看法07/02 16:36
→ laptic: (本案 Tapqou 板主應迴避)07/02 16:36
→ laptic: 前面哪些是想瞭解申訴人對該用詞的想法,有冒犯的話請見諒07/02 16:37
推 Assisi: 檢舉者對於案件解讀有誤07/03 03:36
推 Assisi: 並無判處標準不一情形07/03 03:36
→ Assisi: 此案同 laptic 板主看法 維持原判07/03 03:37
→ laptic: 最後回應:既然沒有指定國別,故無法認定為政治推文07/03 08:59
→ laptic: 綜上,維持原判,仍有不服請至 Law-Service 板 07/03 09:00
根據laptic過往自行檢舉紀錄
前後兩任版主都認為字詞使用「國」字,有政治引戰之嫌
且laptic最後給予的理由為 :既然沒有指定國別,故無法認定為政治推文
與過往判決標準不一,故提出此申訴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7-02 16:10:00
當時檢舉「我國」,是質疑該使用者偷渡政治立場,因此請解解釋一下,「黃猴子國」是指哪個國家?*(偷渡統獨立場)如果原案被檢舉人有意見要表達,也可以前來說明
作者: towe77 (安)   2021-07-02 16:14:00
依照該思維,該推文顯然針對黃種人國,具明顯政治立場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7-02 16:29:00
是否有特定(如中國或韓國)?沒有的話,恕我無法認定
作者: towe77 (安)   2021-07-02 16:33:00
重申: 攻擊黃種人與國,具明顯政治立場 應合議處理方式不是單一版主認定,申訴也不是單一版主處理的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7-02 16:36:00
請等 Assisi 板主的意見之後,我會再提出我的最終看法(本案 Tapqou 板主應迴避)前面哪些是想瞭解申訴人對該用詞的想法,有冒犯的話請見諒
作者: Assisi (Francesco d'Assisi)   2021-07-03 03:36:00
檢舉者對於案件解讀有誤並無判處標準不一情形此案同 laptic 板主看法 維持原判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7-03 08:59:00
最後回應:既然沒有指定國別,故無法認定為政治推文綜上,維持原判,仍有不服請至 Law-Service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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