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股板申訴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20-09-06 01:57:03
※ [本文轉錄自 BlueBird5566 信箱]
作者: BreezeCat (微風)
標題: Re: 股板申訴
時間: Sun Sep 6 00:22:33 2020
※ 引述《BlueBird5566 (唯一支持蔡英文)》之銘言:
: ※ 引述《BreezeCat (微風)》之銘言:
: : 感謝你的來信
: : 首先說明違規與處份規範
: : 4.違規與處份規範
: : 說明:本板處份採累進制,不同違規項目其處份仍會累進,且採一文一罰,
: : 因此板友務必尊守板規;而有處份紀錄者,與公告後或出桶後 (取較
: : 長者) 一年內未有其他警告以上處份,視為表現良好紀錄歸零。
: :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一個月+退文、十年+退文。
: : 4-0. 4-1至4-10規範之處份為初犯之裁量標準,當板主主觀判定為鬧板、
: : 惡劣行逕或一年內多次違反板規板主得直接砍文、退文並加重處份。
: : 基本規範就是採一文一罰
: : 因此當在巡視板面或板友檢舉時
: : 只要有兩篇以上於追溯期30日內的違規文章
: : 就會累進至警告處分
: : 而對於你所引述的判例
: : #1VIZkjpA (Stock)
: : 應解釋為對於4-0的加重處分,需避免違規者與未受警告的前提
: : 直接被加重為水桶十年,致使其無改過機會
: : 此為體現板規應為
: : 規範板友行為維持看板運作 而非以處分板友為目的
: : 之設立原則
: : 並非你所言連續犯與累犯之差異
: : 因此不應擴大套用於
: : 於追溯期內 有兩篇違規文章而需公告警告的狀況
: : 若有任何疑問 歡迎再次來信詢問
: : 股板板主 BreezeCat
: 4-0. 4-1至4-10規範之處份為初犯之裁量標準,當板主主觀判定為鬧板、
: 惡劣行逕或一年內多次違反板規板主得直接砍文、退文並加重處份。
: 4.0有明文規定4-1至4-10為初犯的裁量標準
: 並說明若為鬧板、惡劣行逕等情況下,即使是初犯,板主亦可加重處份
: 換句話說這是避免有人利用自己初犯的身份來惡意鬧板, 板主卻只能刪文處理
: 所以增設的條款,讓板主對於初犯者可視情況加重處份
: 但是板規並未聲明板主可以減輕處份
: 也就是說,按照板規,所有違規者的處份應該都是「一文一罰」「累進」為基本量刑
: 然後惡意鬧板的,板主可以往上加,加到退文或者加重處份。
板規設立並非以處分板友為目的
板規4-0是給予板主加重處分的依據 而非反過來限制板主的量刑權力
因此應解釋為:特定狀況下,板主可以(得)加重處分,而非板主必須加重處分
: 然而werqq已多次違反板規
: 1 ! 9/12 eyespot □ [公告] m4vu0 wangkaikai werqq違反板規4-4 水…
: ● 2 ! 3/12 eyespot □ [公告] werqq daisybubble open100 警告一次
: 第一篇公告是2018犯的,姑且不論
: 第二篇卻是2020/3/12的公告
: 已被eyespot警告過一次
: 並非所謂的初犯
: 即使是初犯也無所謂 因為板規並沒有說初犯可減免 只有說惡意可加重
: 但是既然不是初犯 就更說不上什麼「沒給對方改過的機會」
: (都被警告兩次了)
: 那麼更應該按一般的板規處理
: 4.違規與處份規範
: 說明:本板處份採累進制,不同違規項目其處份仍會累進,且採一文一罰,
: 因此板友務必尊守板規;而有處份紀錄者,與公告後或出桶後 (取較
: 長者) 一年內未有其他警告以上處份,視為表現良好紀錄歸零。
: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一個月+退文、十年+退文。
: 按照板規4,werqq 違規3篇,應累進至水桶十年
werqq的案件,確實有依照累進制加重處分
從原先個別違反1-1-6的4-1砍文處分 提高至水桶一個月
: 再次提醒
: 1、板規並沒有訂「一次處份,板主可給予當事人改過的機會」
: 或「初犯可減免處份」
重申此為體現板規應為
規範板友行為維持看板運作 而非以處分板友為目的
之設立原則
板規的加重處分是給予板主必要時的適當依據
並非反過來限制板主量刑權力
而於werqq一案中,亦確實有加重處分
因此werqq一案之處分並無違反板規
: 2、werqq先前就被eyespot板主警告過兩次
: 並沒有『為給予當事人改過機會』云云的理由
: 若被警告過2次又違反3篇可以改過
: 我只被一次處份 就直接累進到警告? 這說不過去哦
由於對werqq一判例的解釋如上述
因此該判例並不能延伸至
當於追溯期內有兩篇違規文章時
不能給予警告處分
若還有疑問歡迎再次來信
或至組務板 Law-Service 依正確程序進行申訴
由小組長對相關判例進行裁決
股板板主 Breeze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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