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IBIZA申訴Stock板板主noldorelf一案

作者: IanLi (IanLi)   2020-04-28 08:55:56
主旨:IBIZA申訴Stock板板主noldorelf一案宣判
類型:組務申字號20200428-0
主文: IBIZA申訴 Stock板板主 noldorelf水桶判決一案
維持板主原判。
申訴人若對發文內文是否有違反板規的情形,可向板主
詢問,以達到溝通的目的。
申訴人 IBIZA若如有不服可至國家研究院
AboutBoards板提出上訴,進行權利救濟。申訴人需提
新事證申請再議請於七日內提出,逾期駁回。
   本文同步站內信轉寄兩造與被申訴看板公示之。
務小財
財經法小組 小組長 IanLi 2020/04/28 之組經
章組法
說明:一、依據<<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與<<板主權力義務規
範>>,小組對所轄看板板主的被申訴案有處理的職
權。
二、經檢視申訴文 IBIZA板友訴由為 noldorelf板主判
決板主以「共識」為由任意擴大適用板規;板規應
該要一視同仁,要嘛全部桶,要嘛合法網站就不該
桶。本小組經檢視相關規定,板主答辯與判例證據
整理判決如下。
三、所爭之訴為#1Ud5NhLi (Stock) 之判決 (詳見證據
附錄) ,原判決確為引用 4-3。
四、 noldorelf板主答辯文#1Ue63KAy (Law-Service)
補充說明判決的理由與邏輯。
五、看板是以看板板規與上級相關規定進行管理,依據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賦予板主有制定板規權,編
製板規與對板規進行說明的權限。
依據股票板板規 4-3,其規範也包含廣告,就算並
不存在引用錯誤板規而拒絕判決的成立;另外申訴
人認為其他文章也存在違反的疑慮,這可以向板主
依規定,包含但不限於看板板規,提出檢舉;其他
板友的違規並不能作為比照引用為拒絕違規成立的
理由。
綜上所述維持板主原判,判決如主文。
證據:
IBIZA板友申訴文
文章代碼(AID): #1Ud7iC8h (Law-Service)
[申訴] stock板主noldorelf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87313420.A.22B.html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申訴] stock板主noldorelf
時間 Mon Apr 20 00:23:3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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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 :IBIZA
看板板名 :stock
被申訴人 :noldorelf
申訴訴求 :1.板主以「共識」為由任意擴大適用板規
2.板規應該要一視同仁, 要嘛全部桶, 要嘛合法網站就不該桶
申訴內容 :
水桶公告 :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87303915.A.56C.html
事由   :
stock板主noldorelf以我分享的備忘錄的同一網站上
有和我分享內容無關的其他連結可以連到招收客戶資訊桶我
我去信溝通後, 版主表示
  只要是該網站可以有提供人"追蹤""加會員"等等服務
  不管是不是收費
  一律都桶
[不同信件分隔線]
訂閱網站的訂閱主多數沒有分析師執照
這其實是遊走法律邊緣
但實際上, 股市作為商業活動, 幾乎所有的財經網站都免不了有會員、收費的情事
包括證交所都有收費的交易資訊使用會員
https://www.twse.com.tw/zh/page/products/info-vendor/use.html
其他像, 奇摩股市首頁目前就有訂閱奇摩盤勢周報的廣告
https://tw.stock.yahoo.com/
自由財經首頁現在有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訂閱廣告
https://ec.ltn.com.tw/
經濟日報直接就有會員專區
https://money.udn.com/money/index
PCHOME股市本身就可以開戶
https://pchome.megatime.com.tw/clro/typ2/
事實上以noldorelf板主的標準
所有券商、投信的網站是一定不行的, 他們就是靠收客戶、發報告維生的
奇摩股市、PCHOME股市都有招收會員跟客戶, 各大財經新聞多半也有
當然其他看盤網站像是玩股網、MoneyDJ、發財網、SmartMoney
看美股的Investing、Bloomberg
這些一定是更加不行的, 他們通通都有會員制度, 可以看到進一步的分析資料
結果noldorelf回信跟我說, 他們會討論哪些網站可以發, 其他就不行
他是這麼說的
這點我會提報板主群討論
看是把證交所也列入無法張貼的項目
還是因為他是政府機構可以額外解套
或者是某些特定網站可以解套(譬如yahoo跟google這種)
[不同信件分隔線]
 政府機關或者google等大型網站基本上"一般人"不會懷疑
 不然八大行庫及各民間銀行都不能發公告連結
 因為他們一定找的到投信投顧等資訊
 雖說界線很模糊
 但你有點太無限擴張了
這就很奇怪了
首先, 證交所不是政府機關, 他是各大券商跟最早幾家上市公司合資成立的私人公司
不但有股東、股票, 還每年發股利
其次, 為什麼yahoo跟google這些大型網站就不會懷疑?
難道橡樹資本會比yahoo財經可疑?
我的訴求很簡單
1.板規4-3並無規定分享網站, 該網站上其他無關連結可以連到業務是違規
板規只有禁止內文、簽名檔、推文提及業務
廣告文、簽名檔、推文提及業務 (請到Broker板)
對價關係之文章 (二手書請至barterbooks),水桶一週。
這部分n板主是宣稱以「板主共識」桶我
 但如果板主有共識, 應該要盡速修改板規, 而不是任意以共識為由凌越板規規定
2.如果版主認為某個網站可以連到投信投顧就是違規, 那就該一視同仁
 把所有可以連到投顧投信或是本身有提供盤勢資訊的網站通通禁掉
包括賣即時資料的證交所
並且把這一點寫進板規, 讓大家有明確的標準可以依循
不然就是只抓非法分析資訊, 不該抓合法分析資訊
橡樹資本比不上yahoo財經傳出去會被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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