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有關Stock版版主不當水桶之行為

作者: noldorelf (屏東周渝民)   2019-07-03 08:24:14
首先
根據股板板規1-3-1及1-3-2
1-3 [心得] 分類說明
說明與發文規範:
1-3-1.這一分類提供"操作手法"、"經驗分享"、"教學"等較偏檢討或分享類的文章,
不希望有其他性質的文章去寫到這一區。
1-3-2.因為這區是可以收到精華區去充實的部份,
過去進名人堂的大多是分享這一塊為主,
他們重的是觀念和方法,而不在意標的是什麼。
而lovewenhui的文章並無所謂的操作手法或經驗分享
比較像是提案
因此先天就已經違反"心得"的分類
再來
lovewenhui的文章內容
首段:簡介G20
次段:政見發表
末段:說自己提案很好
除了簡介G20以外的內容股票點確實薄弱
而誠如他信中自己說的
"本人之文章為「建言性質」之發文,不知為何被判定為「個人心情」?"
既然是"建言性質"又以"心得"分類發文
違反格式不說 內容重點的次段及末段又是以"個人建言"為主
符合板規4-2-2
4-2-2.日記文:把股板當個板者、發心情文或未附心得之對帳單,請至日記板。
等於把股板當作自己個板來發文
何況照lovewenhui來信所說
"再說Stock版人數眾多,其中不乏各領域菁英領袖,不知為何您賭定認為本板上並無美國
國務院等人員?
難道又是您有超凡能力能感知到Stock板上所有人之職業?"
照此標準以後板上隨便都可以提出各種財經方面的建議
譬如說希望高雄市成立高雄市股票讓高雄發大財
被砍文就回說"你又知道沒有高雄市人員看股板了?""這是我的建議不行?"
實屬可笑
因此不認為我的判決有不合理之處
以上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請 Stock板主 noldorelf於72小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
: 補充本案判決理由或答辯。
: 本文同步轉發至 noldorelf板主信箱內。
: 以上
: ※ 引述《lovewenhui (人來人往都是客)》之銘言:
: : 申訴人:lovewenhui
: : 被申訴人:noldorelf
: : 申訴事由:
: : 本人於2019/06/29於Stock版上發表正當性質文章,被noldorelf無故以莫名奇妙理由水桶
: : ,本人深表遺憾。
: : 原始文章:
: : https://i.imgur.com/J9MqfRF.jpg
: : 對話紀錄:
: : https://i.imgur.com/I5RQwgY.jpg
: : https://i.imgur.com/HYXSq6D.jpg
: : https://i.imgur.com/kzbda3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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