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證據3]退回文章(鬧板)[板務]檢舉不當推文

作者: William   2018-01-08 22:17:20
※ [本文轉錄自 William 信箱]
作者: pichu7676 (pichu)
標題: Re: 退回文章(鬧板)[板務]檢舉不當推文
時間: Mon Jan 8 21:34:34 2018
W大板友您好:
關於當時的違規文章為 臨時板規[公告]後發佈
其中
1. 援引之執法規範為公然侮辱 明顯與此不符
2. 本次亂板標的為板務人員,在此時發文刻意引發爭端
3. 要求之項目並無收錄在本板板規任一條款
4. 依發文原意,已表達原不在意此事 刻意在板上混亂時間點心態可議
5. 7676987 在本板並不隱諱 已明確是針對板務人員
6. 板務人員得判定板上文章是否符合討論板旨與範疇
7. 依發文原意 認為不舒服之當事人確認並非發文者 刻意引起爭議來造成看板混亂
8. 援引之項目無針對任何人,也就是板規中的"特地人" 並不存在
etc...
由以上任一情事 板務人員判斷有鬧板事實
points @ pichu7676
※ 引述《William ()》之銘言:
: ※ 引述《William ()》之銘言:
: : 原文部分恕刪,僅留下令人不舒服的推文部分
: : 親愛的板主,
: : 我覺得在一篇討論特價機票的推文中,
: : 出現一句"不含睡"的推文
: : 1.跟原本題目無關
: : 2.這句話具有一定的暗示性且令人不舒服
: : (可以由google "不含睡"的結果得知通常這句話的用途以及暗示
: : 原本這句話也就當作一個低級的玩笑看待就好
: : 不過根據昨天板主執法標準
: : 只要推文中出現7676987這個更隱晦的暗示都可以判水桶了
: : 既然板主希望建立連暗示都不行的板風
: : 照這個判例,這句"不含睡"的推文
: : 會令更多人感到不舒服
: : 請依照相同執法判決標準判決違規處理
: : 謝謝
: 請問一下,檢舉另人不舒服的推文希望板主處理不是有前例嗎?板上文章都還在,為何會
: 判定成鬧板呢?還是板主認為對大部份人來說7676987比不含睡更有不當的意含?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