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Perfume_Shop板主Bignana刪文標準

作者: yiwawa (存在於時光之外)   2020-07-07 02:53:50
※ 引述《loverlover (小蜜桃)》之銘言:
: 若你跟此人並不是因為美容市場版上交易起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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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自然不適合發黑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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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在第三方處與此人有交易糾紛 跟香水市場版完全無關係
: 即便你知道是同一個人
: 也無法發文鞭策他人
: 因為你跟此人並不是在香水市場版交易
: 是否可推文提醒 則由版主決定
: 勿拿他處與人糾紛引至看板上
: 以上結案
: loverlover
啊到底這自然是哪來的自然?
人是香交版的人,物是香交版的物
我也沒有這麼好心還鞭策慣犯peachchiao,我只是提醒香交版眾此人前科累累
欲與之交易請常保自身
結果沒版規刪文,鬧這一齣虛文也拿不出條規範服人
一切都是本來如此
一切都是想當然耳
不趁此好好完善制度環境
卻要人猜測版主高高在上的內心世界,畢竟它說不可以就不可以
不用版規,沒有制度,全憑一己好惡
還大言不慚說我「超譯」「無限上綱」,暗示我鬧版
超譯和無限上綱的是誰?分明就是沒有版規卻在內心自創版規的版主
和令人不知此上訴制度所為何來,複製貼上可也的小組長吧。
: ※ 引述《yiwawa (存在於時光之外)》之銘言:
: : 推 loverlover: 非該版交易糾紛 本不應該在板上發黑人文 06/29 10:19
: : ^^^^^^^^
: : 推 loverlover: 若您是在第三方交易與他人有糾紛 請跟該網站檢舉 06/29 10:20
: : 推 loverlover: 非到PTT版面貼文 勿將他處糾紛引至版上 06/29 10:20
: : 推 loverlover: 黑人文的確不適合 但可詢問版主 是否可推文提醒 06/29 10:21
: : 推 loverlover: 曾與此人有交易糾紛之推文 是否同意由版主定奪 06/29 10:22
: : 還是一樣,我想請問的是這個「本不應該」的想當然爾是從何而來?
: : 現在在處理的已經是一個制度環境的問題
: : 如果沒有明文載入版規,身為已閱畢版規、確認無違規的版眾
: : 當然是信任這樣的制度,而不是版主或小組長自由心證的「本」不應該
: : 據此我才不斷追問:規則寫在何處?
: : 這個追問不在刻意觸怒,而在表示制度是有漏洞的
: : 而這個漏洞的責任不應由我來承擔,我是信任制度才行動的
: : 再者,如同我的推文所述,我非將糾紛「引」至版上
: : peachchiao本就是活躍香交版眾,甚至就「實質影響力」論也算個香水網紅
: : 並不是哪位無名買賣家
: : 我依據事實,確認無違反版規,給予版眾提醒,究竟何錯之有?
: : 一樣,若您認為此舉「不適當」,是將它處糾紛「引」至版上
: : 只因買賣並不由香交版展開,那麼請列入版規:禁止它處引入、禁止回文呼應
: : 因為這已經說明了制度的不健全
: : 您與版主不該假定版眾能遵守一道未言明的規則
: : 最後,版主能否聲稱我的異議是「超譯」「無限上綱」?
: : 這就像我試著指出現行法令的漏洞
: : 卻被能造法、能執法、亦能無中生有出規範並刪文的權力者無端譏嘲
: : 然而我發文既無違背版規、提出異議亦是我的權利,不是嗎?
: : 希望判決能說明這是一個願意承認錯誤並且自我修正的制度環境
作者: loverlover (小蜜桃)   2020-07-07 09:56:00
本案已結 若有不服 請往上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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