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uyTogether水桶判決不服

作者: st823321 (chilolo)   2017-06-12 23:03:00
※ 引述《cutejoanna (金枝玉葉)》之銘言:
: ※ 引述《st823321 (chilolo)》之銘言:
: : 申訴人 :st823321
: : 被申訴人:BuyTogether 版主 cutejoanna
: : 看板板名:BuyTogether
: : 申訴訴求:撤銷水桶,並把欲徵數量25%安全數量寫進版規內
: : 本人於2017/6/11開團(文章已被刪除)
: : 被因不符合價差水桶
: :
作者: rainbowbaby (小彩虹)   2017-06-12 23:46:00
#1N0oLJjg (BuyTogether)即便宣導/公告再多次都還是會有人說不夠清楚板規也有提到「需符合原先收單規範、需符合經濟效益原則等,有疑慮者,建議可先發信徵詢板主群」。
作者: seek (小朵與小悅)   2017-06-12 23:48:00
無後續價差,即價差=0,<2,s大認為10件起批,無後續價差,你可以徵20?那30?50?100?
作者: st823321 (chilolo)   2017-06-13 00:14:00
S大不必說20、30、50、100,收單規範有25%安全數量以及99單上限,要怎麼徵到100?彩虹版主的那個公告不就是要兩項條件都符合才能水桶嗎?我沒有兩項都符合,所以我說的不是這個公告,而是預徵數量有安全數量25%這項公告(置底閒聊文除外),彩虹貼出的是收單數量的安全數量是25%,不知道我的意思你們懂嗎QAQ
作者: rainbowbaby (小彩虹)   2017-06-13 00:25:00
重點在於「原先徵收」就已經是「不符經濟效益」了啊所以註2才會提到要符合「原先」的收單規範和經濟效益
作者: seek (小朵與小悅)   2017-06-13 00:26:00
價差有符合規定就可以徵求100啊,你的看起來就是價差不符,無經濟效益的過量徵求
作者: rainbowbaby (小彩虹)   2017-06-13 00:31:00
坦白說置底都已經[公告]了,又是本月重點宣導,閱覽
作者: st823321 (chilolo)   2017-06-13 00:31:00
不好意思,我離題一下,若預徵數量無超出規範,但實際收單量達到98單,數量破百,此狀況是否板規無法做任何處理?
作者: rainbowbaby (小彩虹)   2017-06-13 00:32:00
置底公告我認為是基本的,拿閒聊文不夠嚴謹這點申訴,我個人是覺得蠻無奈的 QAQ
作者: seek (小朵與小悅)   2017-06-13 00:37:00
預徵寫12,收98單,是不違規,但通常板主看到會鎖文請你酙酌收單人在線故意不收團也會被處罰
作者: st823321 (chilolo)   2017-06-13 00:43:00
我想問,不符合經濟效益的過量徵求,過量的依據是基於哪點?閒聊區的預徵數量安全數量25%嗎?
作者: seek (小朵與小悅)   2017-06-13 00:54:00
板規和閒聊的安全門檻25%,10件批價,最多徵求12
作者: st823321 (chilolo)   2017-06-13 00:57:00
或許真的是我的邏輯有問題,我一直認為沒有後續價差,那後面$2的事就沒得討論,前面的if已經不符合此狀況了,那後面的$2自然沒有結果板規的25%是收單規範,而且兩點都需成立才桶,我認為這點不需討論,置底閒聊的25預徵數量,才是我一直認為有疑慮的地方,無放進板規裡,只放在置底「閒聊」內,是否不妥?而且喬版主一開始告訴我水桶原因,就是拿這條跟我說明的這條指的是 置底閒聊內的預徵數量25%
作者: loverlover (小蜜桃)   2017-06-13 01:09:00
既然超過25% 那違規無誤 版主也有置底公告宣導看完全文 的確不符合經濟效益 違規無誤 建議版主在板規中加強註記。以上手機推文無法即時處理 請見諒
作者: st823321 (chilolo)   2017-06-13 07:23:00
謝謝小版主、喬安娜版主、彩虹版主及s版友,尊重判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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