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5] 不服 Gossiping 版主 ubcs 判決

作者: covenant (藍悠)   2022-05-06 18:05:19
※ [本文轉錄自 covenant 信箱]
作者: covenant (藍悠)
標題: 水桶申訴
時間: Tue May 3 13:22:14 2022
針對#1YQYu18F (Gossiping)的判決有意見,已在GossipPicket板申訴過,
#1YQm5TJ_ (GossipPicket)
#1YS6rvIm (GossipPicket)
但沒有一個板主給我正面回覆,我只是想請教你和a板主判決的標準而已,
這要求不過分吧?還是非得要板友繼續上訴板主才肯回應?
請問特定的標準在哪?從我的文章中可以特定誰?我並沒有諷刺支持共存
的人(諷刺的是態度前後不一而不是支持共存)也沒有明確說是誰的粉絲,
被我謾罵的垃圾是指粉絲支持的人但也沒有指名道姓。請問這種除非有人
對號入座不然無法特定誰的描述也算違規?還是任何謾罵和挑釁的用字被
檢舉都算違反板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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