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wanted版主gogin判決

作者: steve1121 (o'.'o)   2019-10-30 10:06:56
依據站務判例 #1LcFJBGK (BoardCourt)
│以後板主在未經帳號部認定下,自行認定分身id把人禁水桶、或任何一般板務懲處
│,沒被申訴的話,是撿到的。(例如該使用者寧可被水桶也不要被送帳號部砍id)

│一旦被申訴,受理申訴的小組長/群組長就「必須」移送帳號部認定,不能再直接
│以同ip等理由簡易認定。帳號部公告結果前,小組長/群組長有權裁定那個水桶以
│及板務懲處是否停止執行。不過,申訴案只有被處分的id可以提出,小組長/群組
│長原則上不對板主的簡易認定做行政處分。
經檢視本案相關證據,組務尊重板主在管理看板上的考量,針對本案板主可自行決定
是否停止執行水桶處分,且對板主在本案的簡易認定上,不會有任何的行政處分。
本案申訴人既已提出申訴,依據站務判例「必須」移送帳號部認定。
本案暫判定退回並予以結案。
在帳號部公告結果後,申訴人若對板主的水桶處分有異議時,可另案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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