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主Bignana之判決

作者: steve1121 (o'.'o)   2019-08-13 17:02:44
1)
檢視本案申訴主文及相關事證,
板主於處分公告中,以「違反站規」的理由
,判定違規,並移送看板警局。
經查板主至板警局提出檢舉案的說明(註1),
│被檢舉人長期發表不當兒少色情資訊,故申請看板警局給予處分。

板警局判決說明 (註2)
│1.本件證據不足,難論與兒少法相關
│2.被檢舉之一圖畫連結為色情資訊,予以處分
顯見申訴人於八卦板張貼之文章(如本案證12),
確實有違看板警察局業務受理規定第5條第1款「色情(露點、性交)資訊」,
依據八卦板規第八條,板主得給予申訴人退文一篇及水桶一個月的處分。
註1: #1TEhDQX7 (Board-Police)
註2: #1TEnYGgW (Board-Police)
2)
由於板主在處分公告中,
僅說明「違反站規*8」、「退文*8+水桶8M」,
且本站站務公告、站務規定不只一部,
組務難以推出具體判定違規的理由。
但從板主至板警局提出的檢舉理由,
板主認為申訴人長期發表不當兒少色情資訊,
故向板警局申請給予處分。

在板主向板警局提出的補充說明
│補充一下,使用者張貼太多類似這種文了,現存八卦板上就有九百多篇文章,
│用「蘿莉」下去搜尋也有2百多篇,故不一一詳列。
依據站規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六條
│一、看板違規行為: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若板主認為使用者有上列的違規行為,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板主確實可依板規第八條「違反站規」給予違規使用者適當的板務處分。
綜上 2 點說明,本案判定發回,由板主重新審理。
請板主 Bignana 於七日內發布修正申訴人 aigis 處分公告。
並請板主於修正處分公告中,具體說明判定違規的理由。
若申訴人對板主的修正處分公告仍有異議,得依程序另案提出申訴。
若板主在審理本案上有任何困難之處,亦可向組務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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