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6] 不服 Wanted版主 gogin

作者: Barnard (謝謝大家)   2019-07-18 17:51:59
※ [本文轉錄自 Barnard 信箱]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標題: Re: 退回文章(版規6-3 文摘11 版規6累犯 版規9-5)[徵求] 洗車小幫手
時間: Thu Jul 18 16:12:33 2019
不好意思
不會收回
如果當初如此
也如您所說亦確實看過置底文
何必打陽明山?
這不是蓄意是什麼呢??
所以不會對此判決做任何改變
※ 引述《Barnard (謝謝大家)》之銘言:
: 節錄特別條文於下
: 2.由於颱風天前往海邊、山上觀浪賞月是違法(依照災害防救法)的,颱風警報期間如果
: 有人揪團到海邊或是山上夜遊、觀星踏浪等,我會依據板規
: 希望版主理解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
: 條文中沒有規範的 不能期待一般民眾自行理解言外之意
: 版主執法辛苦日理萬機自然不在話下
: 我也不是為了一篇文章一定要勾勾黏的人
: 只是條文中確實是僅有"上山觀浪" "上山夜遊"的規範
: 而且此特殊條文是特指颱風時間
: 拙文也全無指定要約在今天 或明天 或未來哪一天
: 亦無表示要上山觀浪 或是要夜遊
: 法律最多也只處法未遂犯 版主卻要認為只是有"想上山的意圖"都有錯?
: 拙文的主旨為徵求洗車的幫手
: 特別條文中的"揪團到海邊或山上夜遊"亦非本意
: 當然版主有審度的權利
: 但條文中無明定知識不應臆測人民能自行意會
: 我既然無直接觸犯條文
: 版主又何苦拿我當第一個又是最後一個消遣呢?
: 更何況本宅確實是仔細讀過條文 確定無違規才PO文的
: 並無意踩踏板主執法底線
: 還望版主收回水桶的處罰
: 感謝
: ※ 引述《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之銘言:
: : 已經刪文並用板規處理了
: : 我認為您已表現出有想上山的意圖
: : 所以才依照此置底文章處理
: : 並跟您報告
: : 此文章確實敏感並違反版規
: : 所以維持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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