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5] 不服 Wanted版主 gogin

作者: Barnard (謝謝大家)   2019-07-18 17:50:02
※ [本文轉錄自 Barnard 信箱]
作者: Barnard (謝謝大家)
標題: Re: 退回文章(版規6-3 文摘11 版規6累犯 版規9-5)[徵求] 洗車小幫手
時間: Thu Jul 18 16:10:07 2019
節錄特別條文於下
2.由於颱風天前往海邊、山上觀浪賞月是違法(依照災害防救法)的,颱風警報期間如果
有人揪團到海邊或是山上夜遊、觀星踏浪等,我會依據板規
希望版主理解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
條文中沒有規範的 不能期待一般民眾自行理解言外之意
版主執法辛苦日理萬機自然不在話下
我也不是為了一篇文章一定要勾勾黏的人
只是條文中確實是僅有"上山觀浪" "上山夜遊"的規範
而且此特殊條文是特指颱風時間
拙文也全無指定要約在今天 或明天 或未來哪一天
亦無表示要上山觀浪 或是要夜遊
法律最多也只處法未遂犯 版主卻要認為只是有"想上山的意圖"都有錯?
拙文的主旨為徵求洗車的幫手
特別條文中的"揪團到海邊或山上夜遊"亦非本意
當然版主有審度的權利
但條文中無明定知識不應臆測人民能自行意會
我既然無直接觸犯條文
版主又何苦拿我當第一個又是最後一個消遣呢?
更何況本宅確實是仔細讀過條文 確定無違規才PO文的
並無意踩踏板主執法底線
還望版主收回水桶的處罰
感謝
※ 引述《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之銘言:
: 已經刪文並用板規處理了
: 我認為您已表現出有想上山的意圖
: 所以才依照此置底文章處理
: 並跟您報告
: 此文章確實敏感並違反版規
: 所以維持原判決
: ※ 引述《Barnard (謝謝大家)》之銘言:
: : 回秉版主
: : 我有看到這篇
: : 因此我並無上山夜遊的文字出現在文章中
: : 拙文中也僅表示我想去陽明山 地點可以再討論 全無時間的標示
: : 也沒有徵求上山的意思
: : 拙文旨意主要為洗車的幫手
: : 還請版主版忙之中理解我是真的有看清楚版規的
: : 我意願對敏感但未違反版規的文字進行修改
: : 唯獨對水桶處分還請版主能再拿捏一下
: :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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