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主blaz禁言處分

作者: leoyeh (不統不獨 VS 既統又獨)   2016-05-06 10:34:05
 申訴人:leoyeh
案件類別: 一般 (速件資格請參閱組務板規)
看板板名: Gossiping
被申訴人: blaz
申訴訴求: 取消禁言限制
申訴內容:
我在4/26,發表名為"Re: [問卦] 進站的畫面是誰決定的?"的文章
時值日本在公海扣押我國漁船和漁民,並強索贖金之時
於是我在文中譴責一向號稱和台灣友好的日本,並轉貼2ch上的言論
文中「皇民」一詞,係指袒護日本官方立場、強力辯護,並檢討我國漁民,
甚至質疑台灣不懂國際法律,敵視日本就是親中五毛等等言論。
蓋此乃可以公論的新聞事件,而且台灣並無某一個特定族群可以歸類為「皇民」
只能歸結於政治傾向或是立場不同。引述Bignana板主在GossipPicket #1N79ImRP
的判例"政治族群不受理",因此即便皇民、倭奴等是貶抑詞,但不能構成
「引戰歧視」的條件;同理可見支那、五毛等等用語。
我於5/3[證03]寫信給blaz溝通尋求解釋,但是該板主一直沒有回信
同時我也把情況告知TheRock板主。根據組規,blaz已經超過72小時沒有回覆,
因此我直接提起申訴。希望諸位小組長能夠秉持客觀公正的精神,重新審視我的發文。
我註冊PTT帳號八年以來,一直謹守板規,也很少發言。
我相信八卦板仍舊是PTT上最多元並且享有言論自由的地方。我今天並沒有針對特定對象
做出人身攻擊,我只是想用比較強烈的方式表達我的個人理念而已。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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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註]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除不予受理申訴外
,處禁言7日。
  
[註]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
  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證01]一、被處分文章備份。
  [證02]二、板主公告。
  [證03]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6-05-06 17:57:00
blaz不意外
作者: moriyako (何妨吟嘯且徐行)   2016-05-06 18:42:00
這種板主真的是......
作者: s553836et (人生失意須盡歡)   2016-05-06 20:00:00
為什麼一堆人檢舉他 他還能一直待在位置上?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6-05-06 20:48:00
再創顛峰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05-07 00:40:00
因為沒人罷免
作者: steward135 (逆風高飛)   2016-05-07 01:15:00
不是沒人罷免 是沒明確事由罷免
作者: leoyeh (不統不獨 VS 既統又獨)   2016-05-07 02:08:00
blaz亂桶完就神隱 是男人就出來面對!(不會是女森吧?)
作者: cursedsoul (給我好員工啊!)   2016-05-07 08:38:00
你跟blaz講言論自由是你的錯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5-07 09:01:00
因為要照流程走 去申訴後罷免才對 但沒人走這個正確流程參考一下FinalAce罷免的流程看看嗯 那篇沒什麼參考性 當我沒說
作者: victoryss (☞ ☑中间选民 ☑爱歹玩)   2016-05-07 09:09:00
不用太期待 組長跟他同一陣線#1N6SzeF2 (L_TalkandCha) 看一下本版此篇判決明顯一堆瑕疵的處分 組長也判他贏不知道是護短還是理解能力有問題
作者: skyhigh8988 (將臣)   2016-05-08 15:29:00
你跟板皇講人權 我認為你自己最好檢討一下自己言論自由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6-05-08 18:17:00
申訴本來就沒用 GM自從當上小組長就這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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