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不服Wanted 版主corona 水桶判決(信件)

作者: novterm (Gcup小女孩)   2014-07-08 09:22:28
※ [本文轉錄自 novterm 信箱]
作者: novterm (詞長)
標題: 版規7-5
時間: Thu Jun 19 20:17:55 2014
5.文章中他人ID和暱稱部分亦須當事人同意才得發表。
一經當事人檢舉則不經警告立刻給予處份,檢舉時效為24小時,以文章發表
起始時間計算。
底下原文 請問有提到他人ID或暱稱嗎@@?
※ 引述《likeair (閒暇之愚)》之銘言:
: 那...你們是同時有討厭很多人嗎??
: 不然之前怎麼那麼多人抱怨說突然被你們刪掉FB....
: 不過 我本來就跟你們互動不多
: 我被刪掉 我是不意外啦..
: 至於其他人...恩
那...你們是討厭C___嗎
不然為什麼要噓文 還說是每日任務
不過我的自由心證告訴我 應該是巧合
開噓文的時候剛好C___發文
希望發完這篇文後不要有巧合~
作者: novterm (Gcup小女孩)   2014-07-08 09:24:00
感謝ra065311版友的幫忙,已重新轉載信件備份
作者: yanki826 (無言也是藝術)   2014-07-09 21:07:00
噓文那兩篇處置在那? 建議版主把推噓文納入版規也都還沒版主爽桶誰就桶誰阿我也提出來 第一篇開噓 也沒出來說明 四位有三位都有噓文 所以開任務不算私人恩怨這太離普版主都說要等上級 只是都沒下文了只是版主也可以先建版規 只是申訴有效 至少沒亂開噓文 開任務算不算私人恩怨 版主群沒出來說明就算站內信認為不影響大家都可以推噓文功能 但以一般人看法泥會接受嘛 真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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