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不服Kaohsiung板板主simonjen 不當水桶

作者: simonjen (狂)   2020-06-15 17:22:24
※ [本文轉錄自 simonjen 信箱]
作者: simonjen (狂)
標題: Re: 判決疑義
時間: Mon Jun 15 00:51:01 2020
您好:
今天比較忙所以現在才回信,真是抱歉,關於您的問題分成以下幾點回覆:
1.如果有人酸我是綠共,我就是綠共那我也未免太多變了。
以下為各方我酸且板上可以找到的資訊:
推 lwt501cx: 聽說板主是韓粉,真的假的啊? 01/18 21:18
所以這樣我又是韓粉了?針對各位對我立場的猜測我只能說我樂觀的
看各位看法的變化。而我始終只是我。
2.就算我是綠共也不是唐鳳,所以我不會控制別人的腦波,所以您犯下的板規
只有可能是(一)被真的唐鳳控制了 (二)您自己犯下卻不願意面對
我個人的看法偏向(二)。
3.我做板規檢舉判決的時候是遮住ID判決,只看內文做判決。所以判決的當下,
我無法針對"您"的發言做判決。我只針對判決的內容做裁量。所以如果要我
摸著良心說我沒針對您真是輕而易舉。
以上如有疑義歡迎再次來信。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引述《leinru (天階夜色涼如水)》之銘言:
: ※ 引述《simonjen (狂)》之銘言:
: : 您好:
: : 我想您搞錯了唷~
: : 1. 您本次的違規判決是 警告
: : 2. 20.03.20違規 1 次
: : 20.06.13違規 2 次
: : 以上是您違規的項目,依據 7-2 升格制度 一年內有水桶警告升級為水桶。
: : 所以您一年內無水桶違規就不會被升級成為水桶。
: : 3. 因為這是您一年內第四次被水桶,所以依據 7-1 累計規則處 3650 水桶。
: : 所以您本次所犯與您被判10年水桶無直接關係,有直接關係的是您一年內所犯
: : 水桶數量累計結果。
: : 如有疑義歡迎再次來信。
: :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難怪高雄版被人酸是綠共版,就是有你這種雙標版主,你自己摸摸良心,你是不是故意找
: 我麻煩
作者: leinru (天階夜色涼如水)   2020-06-15 18:48:00
這種片面之辭也能拿來當證據?真是佩服你
作者: simonjen (狂)   2020-06-16 15:40:00
我只能說我依據您的問題回答您而已~你問我是不是找你麻煩~我能想到的結果只有這些~不然您一直違規被檢舉難道是我盜你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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