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不服taichungbun板gemani水桶之判決(信件

作者: BossCAT (貓老闆水桶中XDDD)   2016-05-31 03:22:31
※ [本文轉錄自 BossCAT 信箱]
作者: BossCAT (貓老闆)
標題: Re: 關於水桶
時間: Sat May 28 22:45:31 2016
前板主也有人向他檢舉
但當時我也有問前板主我是否該做什麼?
他也說什麼都不用做
那你怎麼會因為我沒刪文就水桶我三個月
真的要處理也是前板主去處理
而不是過了那麼久才在水桶我
※ 引述《Gemani (′_ゝ`)》之銘言:
: 就說有人檢舉了…不處理不行。
: 前板主警告之後你就該自刪文,而不是留著給人當把柄,
: 如果有人向前板主檢舉,他一樣也要辦你。
: ※ 引述《BossCAT (貓老闆)》之銘言:
: : 前板主有口頭警告過了
: : 且這過那麼久了現在才水桶
: : 到底是?
: : 您好,
: : 只是先提醒而已,還不用做什麼喔。
: : _Li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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