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zeuswell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決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1-12-11 01:39:38
裁定:
一、使用者(TWTP2018)記予口頭警告乙次,
請板主群三日內於 #1XcHZDvc (HateP_Picket) 推文補上。
二、板主(dahanjian)記予口頭警告乙次。
說明:
本案當事人(TWTP2018)之推文顯與板務無直接相關,
  應予以判罰,請板主群執行口頭警告之處分。
針對程序問題,dahanjian 板主未依規定傳喚答辯,
記予口頭警告乙次,請板主群儘快改善 HateP_Picket 長期以來的程序問題。
※ 引述《zeuswell (打開蛤蠣區的塞子)》之銘言:
: 申訴人 :zeuswell
: 看板板名:HateP_Picket
: 被申訴人:Neptunium dahanjian (以下簡稱N與D)
: 申訴訴求:因1:1狀態,由小組加入判決
: 並希望至少給予D版主警告乙次
: 申訴內容:
: 所申訴檢舉案 以及版主判決表示
: 文章代碼(AID): #1XcHZDvc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XbTdhU6 TWTP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37423309.A.E66.html
: 推 dahanjian: 未達 11/21 00:04
: → Neptunium: 意見:違規 11/25 22:53
: #以下案件經過
: 我於政檢版中發建議文
: 文章代碼(AID): #1XbTdhU6 (HateP_Picket) [ptt.cc] [建議] 最近對特定對象言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37210603.A.786.html
: 如文章內容,鑒於近期政黑板中遭檢舉3-1謾罵相關板規人數太多
: 故提出希望版組群能發個公告提醒使用者或解釋何種情況可能判罰
: 其中使用者TWTP2018如檢舉案中所列出全部推文
: 均為對本人在版主選舉以及組務水桶相關內容作攻擊,與本人所討論之版務無相關
: 所列推文時間線內我亦幾次提醒請勿離題以及胡亂攻擊,依然故我
: 故本人提出7-2檢舉
: 7-2.本板發文與推文之內容,同樣接受政黑板第三章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 且政檢版限討論板務相關,違者經口頭警告後,依然故我者水桶35天
: #除了最近有幾位頻繁底下針對本人建議文推無關內容攻擊(選版組、組務水桶相關)以外
: 我偶爾也會與版友做閒聊互動也沒什麼,但至少我會先針對相關內文推文回應
: 但如同我所列出的推文內容,此人從頭到尾根本沒回應過什麼相關內容
: 期間也幾次提醒過了,照樣推無關內容攻擊本人
: 而在我發出檢舉文不到半小時內第一個判處未達的D版主
: 似乎忘記政檢版規有以下規定
: 3-10.所有檢舉案皆保障被檢舉人1次抗辯機會,若被檢舉人被水桶喪失發言權
: 則轉寄給板主由板主代為抗辯之
: 此類心證項目就算被檢舉者無意提出對被檢舉內容的反駁
: 版主也應該照程序寄信給當事人前來答辯,而非直接下達判決,這不合板規程序,就算被
: 檢舉人後來有來推文,這麼快速的判未達也難免讓我質疑是否受到D版主針對
: 且對比本人其他申訴中案件
: 我發個建議文想討論相關人對版規中「新聞」「轉錄」中的差異,被D版主不經檢舉程序
: 而直接判處口頭警告
: 而我經過檢舉程序檢舉此人推文皆為對本人其他事件之攻擊明顯無關版務卻判未達
: 本人感到明顯有差別待遇之分
: 對此案,D版主亦不願說明其哪句推文與本人所討論版務相關
: 目前此案為1:1狀態,故希望小組加入判決
: #另外對D版主無視程序部分是否給予警告乙次
: 以下附上相關證據
: [證一、二] 寄給兩未版主之溝通信
: [證三] 我所發之相關建議文
: [證四] 我所發之檢舉案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1-12-11 0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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