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 #1VzpFREg (L_SecretGard) 案之判決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21-01-08 01:48:28
本案看來是 Gavatzky 於政檢版所提之申訴案未處理,而在小組申訴後
,小組長要求版主群限時處理,結果沒有處理,版主被記警告。
然依據 政檢版規四-7、四-8 規定,四-7在說明政檢版保障版友可以針
對檢舉案申訴一次的權力(站規所保障申訴一次的權力在向上一級);
但 四-8 亦說明如果版務在72小時內沒有回應申訴案,表示板務認為無
需溝通說明(也就是維持原判),申訴人若還是不服維持原判的決定,
可以直接向小組申訴。
為何要提到"溝通說明"?因為版友對檢舉案不服可以向小組申訴,但申
訴前要向版主溝通,可以私信、可以水球、亦可以直接在版內申訴,用
申訴案同時向所有版主溝通。
而版務超過72小時還不回應申訴案,就視為"無需溝通說明",據此(申
訴案)向小組申訴,既超過72小時的溝通時間,亦能證明已與版務溝通
完成。
重點:
在政檢版,申訴案不一定要處理,如果不回應,超過72小時,版友就能
直接向小組申訴;那怕是有回應,但還沒回應完(還沒超過半數版主判
決),只要一到72小時,版友同樣可以直接向小組申訴,不用管版主群
還要審多久。
所以,Gavatzky 所提申訴案,如果超過72小時,版務還沒有判決完成
,他要做的是直接在小組申訴在政檢版的申訴案(也可以說是原檢舉
案),請小組長直接重審。
而不是檢舉政黑版務沒有處理版內的申訴案,因為政檢版規四-8沒要
求版主一定要處理申訴案,不處理等於維持原判、視同已溝通;而站
規也沒規定版主要保障申訴的權力(站規是保障向"上"一級的申訴權
力),再退一萬步,就算檢舉了,版務也沒違規,小組長依什麼規定
要求版主處理該申訴案?
本案的問題不在小組長,小組下轄那麼多看板,不可能理解各版版規,
但政黑板務卻沒出來解釋政檢版規,是不懂版規,還是三位都沒時間?
任由小組長下這樣的判決,那版務還要去群組長那邊再申訴嗎?還是將
錯就錯,留下一個錯誤判例?
當然,本篇也可能是本人胡說八道,那政黑版主群要出來解釋清楚自己
的版規,而不是不處理、不解釋,任由小組長處分警告。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1-01-08 02:04:00
你是對的,只是板主連板規都不解釋就...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1-01-08 02:06:00
你所說的我有考量到,但問題在於既然看板提供這樣的制度如果沒有落實 經要求後也無任何說明我想計一次口頭警告已算是小組給予相當程度的權衡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21-01-08 06:34:00
我推這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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