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三] HateP_Picket 不服板主判決 #1SlcIkqL

作者: PttObba (PTT歐巴)   2019-06-17 14:17:04
※ [本文轉錄自 HateP_Picket 看板 #1T1HoLW8 ]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Re: [申訴] Neptunium kero2377 #1SlcIkqL 判決
時間: Sun Jun 16 00:28:03 2019
丟臉一詞
經組務判例#1Sqi8cIF (L_SecretGard) 不得以丟臉一詞判定違規
因此判為無違規
看到就想吐這一詞
判定不致到攻擊的標準
因此判無違規
※ 引述《PttObba (PTT歐巴)》之銘言:
: 一、申請人ID:PttObba
: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1SlcIkqL (HateP_Picket)
: 三、要求重審理由
: 若為被判決者,請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 若為檢舉者,請針對被檢舉人之犯行,板主判決是否過輕進行申辯
: 若認為判決有違反板規之處,請列出相關板規以進行檢討。
: 就事論事、理性討論,切勿人身攻擊!違者退文
: 1. 此案違規事實明確 且有法院有罪判例與前板主判例佐證
: 2. 這個有判例佐證的檢舉案 被檢舉人毫無答辯 板主就判無違規 也不願給判決理由
: 3. 此案從4/24受理至今 板主思考了超過一個半月 最後只給"無違規"三個字
: 與之前我的多次檢舉案都是類似情形 為何板主對於我提的檢舉案總是消極處理?
作者: PttObba (PTT歐巴)   2018-06-16 01:31:00
此檢舉文是在組務認定不得判違規之前就po的 板規也有不溯及既往的規定 怎麼能拿之後的認定來做完之前檢舉文的判決依據?另外申訴文處理已經超過三天才回覆 請問是否有違反板規之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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