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訴] L_SecretGard 小組公告 #1KpFqFys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5-02-18 14:45:55
※ [本文轉錄自 About_Life 看板 #1Kv2SotI ]
作者: GeminiMan (GM)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Re: [申訴] L_SecretGard 小組公告 #1KpFqFys
時間: Wed Feb 18 13:46:23 2015
#1KlYWRe1 (SYSOP)
● 265 m 7 1/20 longbow2 □ [公告] 使用者條款 2.0
1-1、本站、本站管理者之定義
本站乃指本站本身,本站各部門之站長就其業務管理範圍得代表本站。
本站各級管理者乃指經本站授權,就其業務管理範圍而有帳號及看板管理權限之
人員,包含但不限於本站站長、各部門站務人員、看板警察、群組長、小組長、
各看板板主、小板主等。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
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您為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
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
益或違法之行為, 包括但不限於:
(a)妨害他人名譽或隱私權。
(b)張貼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
序、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
(c)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d)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e)從事不法交易行為。
(f)濫發廣告郵件及張貼廣告文章。
(g)其他本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
一、使用者條款 2.0 第 5 條第 g 項「其他本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列為使用者需承諾守法之義務,並於同公告 1-1 將「各看板板主」列為「經本站
授權,就其業務管理範圍而有帳號及看板管理權限之人員」。板主可依站方賦予
的權力於所管理看板制訂板規。
二、板主 setzer 上訴小組長 jobli 的公告,限縮板主制訂板規的權限。小組長
的公告內文,在於提醒板主 setzer 刪文等動作需依板規處置。而非限制板主
setzer 制訂板規僅能制定 使用者條款 2.0 第 5 條第 a 項及第 b 項的規範。
三、政治黑特板為政治敏感的看板,多有政治立場鮮明的文章。請板主 setzer 在
未違反板規的情況下,勿限縮板友討論的權利。若認為某些行為需加以規範,
可另訂板規規範。
※ 引述《setzer (setzer)》之銘言:
: 5. 看板監督權
: 申訴人: setzer
: 申訴之小組長: jobli
: 申訴事由:
: 心情小組日前針對政黑板提出公告 #1KpFqFys (L_SecretGard)
: 其中內容第2項
: 2.依使用者條款 2.0
: 文章代碼(AID): #1KlYWRe1 (SYSOP) [ptt.cc] [公告] 使用者條款 2.0
: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
: 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您為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
: 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
: 益或違法之行為, 包括但不限於:
: (a)妨害他人名譽或隱私權。
: (b)張貼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
: 序、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
: 故只要使用者不違反a,b二點之言論,言詞均可發表,並受站方保護
: 如版主之規定與站規相違,均為無效。
: 認為只要使用者的言論未違反使用者條款2.0有關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要件 則
: 板主不得設立板規禁止該言論出現在政黑板上 否則即是與站規相違背 板規應屬無
: 效
: 然而本人認為板主受到PTT站方的授權 #1348aPLp (SYSOP) 具有看板管理權 為了維
: 持看板秩序 可認定文章與言論內容是否適合出現在該看板上 制定板規亦為明文制度
: 化此管理權的判斷標準
: 是故本人認為組務不應單純判斷凡是合於使用者條款2.0有關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
: 諾的言論政黑板皆必須無條件接受其發表 不得拒絕
: 在此提出與組務公告的反例 如心情小組組務的板規#1IlkAYeb (L_SecretGard)裡第
: 七項
: 七、在小組發表與小組無關文章或未看置底亂訴者,除有特別規範依下列規定辦理:
: 1.第一次劣退,警告
: 2.第二次劣退水桶180天
: 3.第三次劣退永久水桶
: 即有規定在心情小組看板不得發表與小組無關之文章 即便這些文章內容合於使用者
: 條款 組務亦有另設組規限制其發表的權力
: 先前與小組長以信件溝通(附一~附四) 認為此公告說明並不明確 恐會過度限縮政黑
: 板務的板規制定權力 並希望小組長針對判定板規違反站規的部分能詳加說明給予板
: 主修定板規避免被判定板規無效的依據
: 而小組的回應僅有板務具有解讀站規的權力 小組無背書義務 並沒有回應到板務的解
: 讀上到組務或群組是否依然可被接受
: 故在群組提出申訴 煩請群組長針對前列小組的公告
: 故只要使用者不違反a,b二點之言論,言詞均可發表,並受站方保護
: 如版主之規定與站規相違,均為無效。
: 給予較明確的指示 以方便政黑板務制定板規時可免去違反站規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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