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cat板板主arihanta 失職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4-05-05 17:28:53
看板名稱:cat
1. 板主違反站規 群組規定 小組規定或該板板規之證明(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光是今年就有9篇交易過期食品未處理,請見附01-附09
2. 與板主溝通證據(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板主有具體違反站規、群組規、組規之事證的案件得不經溝通程序進行檢舉
3. 板友認為檢舉該板主的說明或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依照SYSOP板交易法律/法令禁止之財貨/服務 修正v2.0公告 (附10)
3)
a.
請所有未禁止交易行為之非交易型看板板主,立即宣導,並定期清查、懲處新增相關違規
文章。
b. 1.
請所有以交易行為為主題之看板板主,除立即「置底」宣導,並徹底清查該板留存之過去
所有文章中違反相關法律/法令者,依既有板規處分、並刪除文章。
b. 2.
請所有以交易行為為主題之看板板主,除日常不定期之管理行為外,即起定期頻繁清查該
板新增之相關文章,依本公告2)-a. 給予嚴懲。
d.
各板板主針對違禁品交易相關處分,應將處分名單公告後並轉錄至 PunishRecord 看板
備查,後續交由 PunishRecord 板主進一步審查,對累犯者進行全站性處分。
e.
嚴重或連續怠忽上開職責之板主,小組長必須依情節輕重給予處分,不得寬貸。
且交易過期食品屬違法行為
http://bit.ly/2J2eptU
動保法也明文規定禁止交易過期寵物食品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60027
第 22-4 條
寵物食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分裝、批發、販賣、輸入、輸出、贈與或
意圖販賣而公開陳列:
一、染有病原微生物。
二、有害寵物健康物質之含量超出安全容許量。
三、逾有效日期。
四、未依規定標示、標示不明或標示不全。
前項病原微生物之種類、有害寵物健康物質之種類及其安全容許量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
關定之。
光是今年就有9篇過期食品交易文未處理,嚴重怠忽職責
請小組長給予處分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24-05-05 19: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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