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iker板 Derek324kimo判決

作者: Derek324kimo ( D for Demon)   2019-10-08 05:38:21
小組長仍未指示是否受理申訴,
過於忙碌以致今日方有空閒回應。
※ 引述《elynn889 (NcMar47)》之銘言:
: 看板名稱:
: 1. 板友被判決處罰的公告
: #1TUe_7VB (biker)
: 2. 與板主溝通證據
: 寫信詢問板主
:

:

: 板主回覆
:

:

:

於以下解釋之前,
使用者elynn889已利用系統功能消除一次退文記錄,
在原始申訴文最下方便已明文表述、
承認Biker板公告#1TUe_7VB中兩篇文章其中一篇退文處分,
還請小組長判明此案件是否因其自行刪除退文而抹消其申訴判決之權利。
: 3.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 違規文章回覆#1TU3gHag (biker) 使用者 kuso215162
: kuso215162大針對環島提出路線疑問
: 我於Biker板發文,文章代碼(AID): #1TU86lYJ
: 內容提到
:

: 目前蘇花改路段不提供大型重型機車、普通重型機車進入,但舊蘇花公路因地質不穩定,較常發生落石。
: 我在內文提到兩種路線選擇,一種是較為安全快速的道路但要付過路費(意旨罰單),另一種則為較為危險但車較少的路段
: 板主 Derek324kimo認為我該篇違反Biker板規五,故以退文+水桶方式處理。
: 我認為判決不公,因此私信向板主 Derek324kimo 提出異議,板主 Derek324kimo認為惡法亦法。因認為判決不公且議題爭議性,故向組務提出申訴。
Biker板板規五條文如下:
五、本板可以討論有關尾速的相關議題,但禁止發表有關公路競速爆走,
以及鼓吹、散佈甚至是宣揚自己或他人違反交通安全與法規的任何文章,
違者砍文不另行通知,設劣文並水桶一個月,累犯者加重處理。
法規以及改裝合法與否請勿引戰。
是否違法請自行向相關單位反應,板主群無權過問法律之問題。
警務人員執法合理與否請至其他相關看板討論。
板主為看板板規執法與看板秩序維護者,
並非中華民國法律、法規之訂定與執行者,
由上述條文可知,
板主群針對「違法」、「違規」判斷僅能依據現有中華民國法律法規判斷,
而無權進行法條解釋、修正與執行,
換句話說,
只要行為內容確實將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以及其他規範,
該行為便將納入Biker板板規五範疇。
: 首先,蘇花改正式名稱為「臺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
: 因蘇花公路地質不穩定,且於2010年10月21日發生事故(俗稱創意旅行社遊覽車事故)
: 因此公路總局加快程序步驟,讓拖延許久的蘇花改辦理施工
: 蘇花改為回應民意「安全回家的路」之訴求而興建
蘇花改目前未開放普通重型機車行駛。
: 該鄉民在路線、時間安排上,較為緊湊
: 且蘇花公路地質較為不穩定,機車、大型重機、行人、腳踏車並無板金可以減緩落石衝擊力
: 因此更需要一個「安全回家的路」,交通部公路總局至今仍以「隧道內含氧量不足可能會窒息、較為昏暗、溫度高」等緣由不開放。
: 此議題於Biker板已有多篇文章討論,且有人向交通部公路總局訴願。
: 而我手上也有中華民國國道五號雪山隧道空氣品質監測資料,包含溫度、VI、CO、NO、風速,民國103年~107年每月份南下、北上都有紀錄。
: 數值也可以很明顯地看到,與市區也差不多,並無數值明顯飆高的問題
:

: 長約12.9km的雪山隧道數值都與市區無明顯差異,更何況是比它短的蘇花改隧道
: 以安全為由不開放,真的是這樣嗎?
以上內容並非Biker板板主群管理權限、更非使用者elynn889所能控制,
除非交通部或其他權責單位開放普通重型機車行駛蘇花改,
否則行駛便會導致違規的狀況下、使用者elynn889之言論將會觸動Biker板板規五。
: 可見,蘇花改議題政府以「安全」理由禁行機車行駛,與當初興建目的「安全回家的路」背道而馳
: 且違反當初中華民國(臺灣)以「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名稱加入之附帶條件「150CC以上重型機車未來之騎乘限制,一般僅限於現有兩條南北向主要高速公路」
: 而我僅將路線提出來供鄉民選擇,並無要求鄉民一定要行駛蘇花改
: 且該鄉民可依自身能力、當天天氣選擇道路
: 若是下大雨、起霧、落石,行駛舊蘇花公路仍比蘇花改較為危險
: 且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23條規定,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 因東部只有台七甲線、台九線可行駛至宜蘭,而台七甲因路線較長、海拔較高,所以只有台九線可以選擇
: 在避免緊急危難上避開危險路段而行駛較為安全之道路,符合憲法第23條之緊急為難之條件,若是鄉民收到罰單,可由行政流程向機關提出罰單申訴。
上述內容再次表達
「普通重型機車行駛蘇花改將因觸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而致判處罰鍰」
簡單的邏輯:
依自身能力與天氣選擇騎乘路線的同時,
也包含了決定不行駛這個選項,
都覺得危險了還要硬騎?
倘若生命安全放在眼前,
比起蘇花改、更加明智的作法是不要在惡劣天氣或者其他高風險之下騎行。
: 而板主在回覆我私信的內容上,就認為目前惡法亦法,要等到政府開放才能走。
: 機車就是應該被可能掉下來的落石砸,不能選擇一個較為安全的道路嗎?
: 對於路權推動上,我與部分熱心人士,持續推動各項路權、道路改善。目前也有人走釋憲流程,希望由大法官還給機車、大型重型機車一個路權。
: 不為了什麼,為了就是「一個安全回家的道路」
:

:

使用者elynn889站外事務與PTT無關,
空洞虛無的理想抱負與實際法律條文規範相比,
僅有後者記載於Biker板板規之中。
: 且#1SlKhMba (biker)、#1RzVc_DC (biker)、#1SsDXPJB (biker)、#1QxJ1nRQ (biker),板主採取較為寬鬆之標準
: 同樣在討論快速公路、高架道路
: 對我則採取較為嚴謹之標準,我認為判決不公正、公平
: (並非要求其他鄉民也是要一起被水桶、退文,而是在目前較具爭議性之議題,板主應改採一致性之認定標準或者改採較為寬鬆之認定標準,而非因人而異)
: 最後,僅針對 文章代碼(AID): #1TU86lYJ 提出異議
: 另外一篇違規文章我認為自己確實違反板規,故不提出異議
: 期望組務能夠還給我一個公道。給參與爭取機車路權的人一個公道。
如果覺得其他文章違規,
該做的事情是先檢舉確認違規與否,
且板務方面並無針對使用者elynn889刻意採取較為嚴格的標準,
Biker板公告紀錄:#1S2LHKfZ #1SBPY0eU #1SURxVhO #1T00jzHP 上述四篇,
與使用者elynn889有關之支持與反對者皆同樣須接受相同標準之違規處分,
並且PTT不處理不知所云的公道、更無法為你的抗爭負責,
你明知要別人騎蘇花改會導致他違規而被處罰鍰、卻還是這樣做,
這不是鼓吹違法違規是什麼?
以上說明。
作者: scoutking85 (85之王)   2019-10-09 00:45:00
作者: cywangtw1990 (零式之翼)   2019-10-14 00:43:00
推版主
作者: huguan   2019-10-17 00:06:00
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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