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icycle版主jsoccer判決不服

作者: aarist (arist要拖到下個星期)不])   2013-02-13 23:30:49
※ 引述《jsoccer (Fairy Dang-Sing犯規啊)》之銘言:
: 以下為板主回應關於板規八也就是交易文的部份:
: aarist認為「借環島用品請飲料的沒事,我拿泡麵換補漆筆要被捅」。
: 因此板主要說明,補漆筆與環島用品,是兩回事。
: 環島用品一直有板友願意出借,而且這是「買了一次之後就少用/用不到」的東西,
: 使用上會有折舊但非耗材,也很可能數年祇用一次,
: 但一次添購價格亦不斐,因此有車友願意出借,以造福其他車友。
: 板上也會有「借工具」等文章,或甚至是「麻煩幫忙換零件」之類的借人工,
: 這些都因為是「非耗材」而不認定是交易文,用了不會損耗,還可以再使用。
: 反觀aarist借的是"耗材",補漆筆並不貴,但用了就是消耗,而且補得多時消耗還頗快。
: 沒有人徵耗材還說自己祇是借,耗材用了就變少,有借就有還,少了怎麼還?
: 這可由「板上沒有任何一篇文章提供補漆筆出借」看出,這東西沒人在借的。
: 且補漆筆與環島用品不同,祇要在外騎車就會有被小石子打到等小傷,
: 若在意這些小傷要一直補,就會一直需要用到補漆筆。
: 但沒有人是天天環島或月月環島的,沒有人常常需要環島用品的。
: 就「使用頻率」與「耗材與否」兩點來判定,
: aarist要徵的補漆筆,是屬於經常使用的耗材,這是交易而非商借,
: 以徵求之標題格式發交易文,違反板規八:
: 板規八 欲發表交易文、廣告文者,在本板須有舊的發文紀錄,且一週內不得重覆PO文
: 違者:砍文及水桶三日
: ● 『交易文』指有金錢往來意涵者,包括 買 與 賣,並限定【交易】標題。
: 例如:campy發文標題【徵求】105煞變把乙個
: 但內文並未表示為 贈送,則視為交易文
: 標題應改為【交易】,否則以違反板規八論處
: 因此板主依板規八執行板規。
: 以上。
: 板主
: jsoccer
請問版規上是否有註明 「使用頻率」與「耗材與否」這兩點
這頻率又是多久 是以你自己的頻率為基準嗎
你知道我要補的範圍和間隔次數嗎 你有來高雄看過我的車嗎
你的判定 全都是你的"自我認知"判斷
你就那麼篤定環島用品就都不會有損耗了
就因為沒人借過補漆筆 就判定這是交易文
從沒人借過補漆筆 就不能徵求了嗎
我只能說我還是不服你的判決
這是我四年來第一次補漆 補漆的範圍五個直徑0.5公分的傷痕
我又不是要把整瓶的補漆筆 一天內每一小時一口氣淋在我的車身上
難道j版主 你要我用黃金五兩來當酬謝品嗎
那要是有人商借某品牌潤滑油來滴個幾下 你是不是又要判斷為交易文了
版友之間交流一下潤滑油 保養方法 沒金錢上的交流 這也算交易嗎
要借多久 用多少 酬謝物是啥 等等細節問題
這是版友之間的事 並不是你的管轄範圍
若想要出借物品的版友認為泡麵不能當酬謝物 自會提出其他的物品來討論
難不成你還要規定說啥物品不能當作酬謝物
和補漆的間隔和範圍嗎
要是真的損害範圍過多過大或徵求不到 我自然就會自己去買了
就不會到版上商借或徵求
還有H版友的推文 又有符合版規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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