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Nightlife版主濫權隨意把人水桶10年

作者: a3225737 (Hong/轟哥/Hsiaoboyo)   2016-04-13 20:28:38
※ 引述《ifun99 (Live for the Night.)》之銘言:
: 申訴人:ifun99
: 被申訴人:Ajays
: 看板板名:Nightlife
: 判決編號:#1Iw2O-sZ
: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AID) 或精華區路徑。
: 判決內容:
: 申訴人:ifun99
: 被申訴人:Ajays
: 看板板名:Nightlife
: ightLife 看板已暫時停止讓您發表意見。
: 開始時間: 04/13/2016 13:28:15 (期限 3650 天,此為執行時間,非原始犯規時間)
: 原因: 引戰亂板無故針對推噓文三犯
: 其它資訊請洽該看板板規與公告。
: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內文。
: 申訴內容:
: 版主濫權,本人對於攻擊我的文章進行回復噓文,版主竟認為我無故噓文,
: 明明有根據何來無故?
: 把人直接永久水桶,根本不合理,未經過任何一次警告,
: 直接永久水桶,擺明公報私仇,
: 煩請組務板處理,否則不排除往上對教育部提出申訴。
申訴人附上的判決編號經查詢後被判決者並非申訴人
如果說是依照帳號部判決是同一人持有...
那也該用原本的帳號提起申訴才符合程序吧
除非有其他特殊情況
不然組務申訴案基本上只管申訴者跟被處分者id
組務只看到j帳號水桶2個月,
結果是另一個id來申訴被水桶
怎麼樣都覺得哪裡怪怪的..
另外
該篇文章為1/29處分
可是現在4/13收到水桶
申訴人完全沒附上前因後果
申訴人所附上的嚴格來說並非"溝通"
幾乎沒有針對問題點做辯論
申訴人內文所言"明明有根據何來無故"
但是組務完全沒有看到所謂的根據是什麼
若依照帳號部的判決
水桶你的多重帳號基本上就是水桶過你的意思(多重帳號視為同一人)
所以並沒有"沒給予警告"的問題存在
請申訴人使用正確id進行申訴,
或補充其他本案相關文章或是證據
若無則本案於72hr後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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