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winnielove疑似刻意引戰

作者: steve1121 (o'.'o)   2017-04-17 17:22:30
一、援引依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第十五條(檢舉提出對象)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
二、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應向板主提出,由板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本案被檢舉對象為 winnielove ,當事板主應迴避,應由其他二位板主裁定。
  請使用者向其他二位板主 (joegypt/crasher) 提出檢舉。
  本案不予受理。
※ 引述《irasyaimasei (艾唯)》之銘言:
: (1) 看板英文名稱:TallClub
: (2) 被檢舉板主ID:winnielove
: (3) 檢舉事由:joegypt的回信是可以po文開line群徵人
: winnielove卻說板規的意思是不可以(嗎?)
: 然後要加重水桶一個月?
: 該版置底板規第五條
: 5.請勿使用過於針鋒相對、落井下石之文字,
: 若對其所言不滿可直接回文至其信箱丟其水球,
: 勿於板上挑起筆戰。
: 用意:高板是愛與和平的,除非你是希望被大家圍剿,然後這種感覺你會很爽;
: 那我也只能在旁邊想說:哇喔!這個人真是貝戈戈啊!
: 針鋒相對之例:幹!不然你是想怎樣!
:          (我不想怎樣,只想你冷靜)
: 落井下石之例:拜託,自己笨把東西弄丟來還說那麼多屁話!
: (請用同理心看待,別人弄丟東西已經不好過了)
: (4) 檢附證據:joegypt的回信 / winnielove 的板上公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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