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TallClub版主群水桶

作者: winnielove (芙妮\( ̄▽ ̄)b ☆)   2017-04-16 22:11:10
※ 引述《steve1121 (o'.'o)》之銘言:
: 依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 故請板主於五日內至組務板說明處分理由,與判定使用者違規之依據。
以補上公告。
處分原因說明如下
根據本版至底公告
★ 6 5/24 crasher □ [公告] 版規修訂(通訊/社群)
中有提到,
「LINE群或其他無法以PTT高版全體版友為訊息傳達對象、
或無法在版主群監管範圍的通訊方式,
PTT高版都將不予以支持或同意,
任何*[公開的]類似發文或留言都將刪文並懲罰發文者水桶一週處分。」
standfacing、irasyaimasei、whatsup1989不但為同一人多次貼文
文中甚至透露自己曾經違反版規貼文,得意於自己並無被抓到懲處
表示本來就知道高版版規,並非在無知狀況之下違反
不但知法犯法、更有惡意挑釁行為,
因此將三個ID都浸水桶一個月。
以此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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