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CRomance 板主 P55555 處理失當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4-11-13 23:43:12
※ 引述《Darknies (板橋連勝文)》之銘言:
: (1) 看板英文名稱:CCRomance
: (2) 申訴人ID:Darknies
: (3) 被申訴板主ID:P55555
: (4) 申訴事由:於年前CCR之亂 當時任板主的不符合比例原則的過當水桶,
: 參造該版精華區Z-14-9, Z-14-10 當時小組長也頒發了解除水桶之文章
: 卻遺忘了處理我的ID, 在稍早日子有站內信請教現任板主P55555
: 卻要求要簽具切結書, 但因本身當初的判決並不合法
: 本應直接立即解除水桶,卻要求不合理之條件
: 並於他版用高高在上之口氣回應 並於事後還刻意消除推文紀錄
: 本人僅期望立即無條件解除該版水桶之限制
: (5) 檢附證據:1) 由於目前還處於水桶狀態 無法轉發精華區文章
: 懇請小組長 勞駕該版閱讀當下的處理證據
: 2) 與P55555板主來往的兩則站內信
: 3) 於他版P55555得高高在上 失當發言
1.
前任板主之管理板務行為,本人無所悉,
前任板主之板務行為,亦與本人無所干係。
針對申訴者要求解除水桶一事,
為了避免申訴者以虛偽、佯稱獲得前任板主同意,
矇騙本人解除水桶。
本人已經要求該申訴者向時任板主確認並以此為憑,
經確認為當時執行板務之缺失後,即解除水桶。
然,申訴者不願意配合自行向前任板主確認,
既無憑證,申訴者又無法舉出明確證據,
精華區內公告,未列舉申訴者ID證明應解除其水桶,
本人認為申訴者無所憑證下,當然無法任意解除之。
2.
復考慮到申訴者有其不便之處,
本人再次回覆申訴者,請申訴者完成以下條件:
(1)詳細閱讀板規(2)具結保證不違反板規
即協助解除水桶。
唯,申訴者又不願意配合,縱若申訴者不願意遵守CCR板規,亦無所可期待。
3.
綜上所述,本人於管理板務上,
顯然毫無理由可協助申訴者解除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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