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Lifeismoney板板主finhisky判決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2024-04-16 19:15:12
※ 引述《jasome (烏龍奶)》之銘言:
: 請板主 finhisky 再協助回覆以下問題,謝謝。
: 依 #1c7FYeLV (L_LifePlan) 回信,板主認定有兩篇違規,
: 而初步調閱紀錄,申訴人共有兩篇文章
: 第一篇是 04.12 06:08:15 發文
: 第二篇是 04.13 06:02:24 發文
: 其中第一篇從發文到被退文,共經過五次編輯紀錄,#1c7XR3-7 (L_LifePlan)、
: #1c7XR60n (L_LifePlan) 、#1c7XR99a (L_LifePlan)、
: #1c7XRCWf (L_LifePlan) 、#1c7XRG5r (L_LifePlan)
: 由編輯記錄可知,04/13/2024 07:15:41
: 才於申訴人編輯的文章出現,可以站內信並提供推薦碼的資訊。
: 依當時的板規 #1c7H7HM9 (L_LifePlan)
: 「1-10 推薦碼(包含分享碼、組隊碼等類似的碼,但不包含連結)
: 3.發文者不得於文章中張貼推薦碼或明示、暗示徵求推薦碼,
: 且發文者須於發文後12小時,始得推文推薦碼或徵求推薦碼。 」
: 提問如下:
: 1.
: 第一篇文章中,已經超過文章發表12小時,
: 申訴人才於「文章」編輯補充推薦碼相關資訊。
: 請問這樣是否有違反板規?因板規提到「始得推文」。
: 板主認定違規的原因是因為申訴人不是以推文而是以文章編輯提供,
: 還是有其他原因 (例如沒注意到時間差,已經過12小時了)
依當時之板規1-10,"推薦碼僅開放推文"
禁止在文章中徵求或分享推薦碼
所以即使發文後超過12小時,仍然禁止在文章中徵求或分享推薦碼,只能推文
當時認定違規原因是因為,申訴人文章中出現推薦碼相關資訊(發文後編輯補充)
沒有其他原因
: 2.
: 承上,
: 若板主第一篇文章有違反板規,維持上篇 #1c7LSTM8 (L_LifePlan) 板主判決,
: 請無需回答此題。
: 若認為第一篇文章,沒有違規,也請提供改判後的處分。
: 若板主有需要補充的地方,也請提出,謝謝。
: 本文於文章發出後,轉寄給板主 finhisky
作者: ruye ( )   2024-04-16 20:33:00
原來的板規只有"徵求",沒有之後版本或板主現在說的"徵求或分享"。12號早上到13號早上,即第一次發文到第二次發文的一天之間,我看了至少6次關於推薦碼的板規1-10,我認為提到推薦碼的部分也不等於張貼推薦碼或明示、暗示徵求推薦碼。所以我有跟仲裁者說到:板規公告已經修到人事全非,我能怎麼辦?另外,板主認定只能在推文,這在一般網路論壇禮儀與網路論壇文章編輯上,PTT中還有的這種特殊規範,是否會讓外來的使用者更有格格不入之感?我是自我流放、離開PTT近6年後(這故事以後有機會再說),至2023年才回到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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