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3]回信及回覆-後續未再回信 give板主退文乙案

作者: kostova (頭頂觀察家)   2020-06-05 14:02:12
※ [本文轉錄自 kostova 信箱]
作者: kostova (頭頂觀察家)
標題: Re: 退回文章(板規3-3 廣告)[感謝] 感謝萬華大水溝市集的愛心
時間: Mon Jun 1 14:11:16 2020
所以說啊
大水溝也是有贈物的
而南機拌飯是純贈物
他們是同一個承辦單位哦
如果是因為用是不是二手市集的部分就這樣判決
那您這點也是站不住腳的
因為我的確就是在那裡索取了物品
並且不用任何費用及行為交換
很可惜您並沒有理解我的原意
就是因為是由您判定各文章是否有違反版規之事務所以才與您解釋
您的判決會直接影響該活動是否為營利事業
您一退文現在該市集已經被定義為營利
但事實上他們是非營利組織
若您不經了解就維持判決
我會經由您的建議至小組務申訴
不好意思打擾您了
感謝
※ 引述《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之銘言:
: 不好意思
: 先說結果
: 維持原判
: 內文經過檢視確實為推廣二手市集部分
: 並非為贈送為主
: 所以不予改判
: 如有其他異議
: 可以逕至到小組務申訴
: 我本身只需要依照各文章內文去辦理有無違反板規判定
: 並不需要到各地方去巡視
: 大概是這樣........
: ※ 引述《kostova (頭頂觀察家)》之銘言:
: : 版主您好
: : 想請教一下
: : 我事實上真的是在該單位索取的
: : 您可以先與了解一下那邊的主辦單位
: : 再做定奪也不遲
: : 我也是長期贈送的版友
: : 所謂的廣告應該是有營利目的的
: : 請問這樣發文對我也沒好處為什麼算廣告呢?
: : 送我的是主辦單位難道我不能感謝?
: : 最後當然還是很感謝版主對give的付出
: : 若您要維持判決當然也是不會反對
: : 但有這樣的空間應該是要納百川入大海
: : 相輔相成才是王道
: :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的方式埋沒了
: : 還有
: : 文章裡的所有行為也都是我索取完物品
: : 了解這裡的活動後自發po文
: : 畢竟已經很少有這樣的地方了
: : 建議版主有空也可以去晃晃
: : 了解一下主辦單位的緣由
: : 感謝:)
: : ※ 引述《kostova (頭頂觀察家)》之銘言:
: : : 我要感謝: 大水溝市集/南機拌飯
: : : 原因:
: : : 今日去索取贈物才了解的
: : : 這是一個類社區再造的市集唷
: : : 覺得這個空間與台中的二手市集有些類似
: : : 是個中庭下凹的半露天空間
: : : 地址有點難找
: : : 在舊公寓區的裡面
: : : 下去停車場後
: : : 有分贈送區也有在地的朋友自己賣的小東西
: : : 大家有空可以去FB關注一下
: : : 給承辦單位衝一點人氣
: : : 畢竟做起來非常辛苦
: : : 但意義卻非常重要
: : : 現場也需要大家的支持
: : : 如果有贈物也可以送去那邊寄送
: : : 會有親切的工作人員為你解說哦
: : : https://i.imgur.com/1Bg2gTC.jpg
: : : Ps. 本文為自發性po文,與承辦單位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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