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申訴期限問題

作者: D600dust (一世六百塵)   2025-07-23 21:49:28
本版組規提到:
(六) 不受理案件
1. 本組不受理以下情形案件:
   一、超過30日之處分案(以處分時計)。
  二、超過30日違規案件(以發生時計)。
  三、跳板IP案件。
這邊假設一個狀況
我在日前(7/14)提出對Tech_job板主之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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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eTDp9pM (L_LifeJob) [ptt.cc] [申訴] Tech_Job版主AreLies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752489161.A.CD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10 Ptt幣 │
└─────────────────────────────────────┘
如果此申訴到30日(8/4)都還沒被受理 或完成判決
這樣算是會直接導致此申訴被強迫成為不受理的案件嗎
作者: pannn (pan)   2025-07-23 22:03:00
樓下Marra 幫忙開示。
作者: marra (Marra)   2025-07-24 00:58:00
我不知道 =_=# 你們站內信問史蓋大大吧!
作者: eno4022 (eno)   2025-07-24 05:47:00
以提出申訴日來算啦小組長拖拖拉拉很正常,等不下去就私信去催他記得保留信件備份,如果小組長一直裝死就找群組長申訴不過也別太期待在PTT這套程序能正常運轉群組長也不鳥你,大概就沒救了。再往上雖然可以向站方申訴,不過負責的人已經死了,所以根本不會有人理
作者: pannn (pan)   2025-07-24 10:50:00
不是只有帳號部部長死掉嗎?
作者: marra (Marra)   2025-07-24 12:10:00
應該有補人了吧?!我記得目前有帳號部部長啊!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25-07-24 20:25:00
跳樓的是板務部站長,不是帳號部站長還有,在PTT沒有「部長」這樣的稱呼
作者: pannn (pan)   2025-07-24 20:32:00
結果我自己也在「三人成虎」,抱歉了帳號站長。請問現在確認帳號 「是不是跑步」要多久?「A大跟我說他有送審」 不知結果如何?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25-07-25 00:31:00
Ptt制度就需要修正啊,例如如果我是很短的水桶可能判決出來了,我水桶也結束了Ptt也沒有補償方式我覺得正確做法應該是申訴期間先解除水桶申訴期間又犯錯那就加倍
作者: marra (Marra)   2025-07-25 07:53:00
那個…就我知道,A大應該沒有循"正常管道"送帳號部查帳你看ID_Multi板就知道,沒有申請查pannn及其相關帳號的文章至於A大的那句"送帳號部了/可以不用繼續護航了"是根據什麼?你可以自己問他。至於透過特殊管道查出來的"結果"(畢竟沒有公告/正式記錄)他要不要相信,願不願意還你個公道,那就是個人選擇了=_=#你是自己整天活蹦亂跳,有87%像奇行種的跑步哥,被桶就算了連我好意提醒"別殺紅了眼",也被挑出來滿滿罵了一篇 =_=##1eSAcChZ (Tech_Job)會提醒是因為:認真查帳的話,遲早會還pannn一個清白,到時,之前話說太滿的,會有點難堪…
作者: DoooooD (DoD)   2025-07-25 08:36:00
一堆帳號亂桶都沒人理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25-07-25 11:53:00
板務部站長在跳樓前,有在板務部發佈一項公告:#1cJoneu2 (BoardAnnouce),意即各看板若要認分身帳號,可以「不經過」帳號部確認而直接處置,從文中以及近幾年帳號部多重帳號處理案子的情況來看,帳號部對於分身或多重帳號的認定已停滯多年,若是想證明自己不是某某哥的分身,就得自行想辦法拿出證明給板主過目這樣當然,反串太過頭,下場就跟玩火沒什麼不同,請三思重新排版附上文章代碼:#1cJoneu2 (BoardAnnouce)
作者: pannn (pan)   2025-07-25 13:58:00
從頭到尾都在「勸他冷靜」還積極「參與推動版主選舉」。到底哪裡反串?「工程師素養」就知道我們跟跑步完全不同產業。專業是裝不出來的。
作者: DoooooD (DoD)   2025-07-25 14:11:00
來一個科技業都不懂的人來管科技版 鬧完然後辭職
作者: pannn (pan)   2025-07-25 14:20:00
DoooooD是一位長期關心科技版的老帳號。你是科技業馬上就「一秒相認」。
作者: marra (Marra)   2025-07-25 14:39:00
那個,pannn應該是沒有在"反串",他平日講話就是那個調調至於看起來和跑步哥有87%像,可能是因為大部份工程師多多少少有點"亞斯特質"吧!=_=#我個人是沒什麼工程師特質(除了很喜歡"照規則行事"之外),但家裏有一個算是"症頭嚴重"的,所以多多少少可以理解…
作者: Satomisan (小惡魔石原)   2025-07-25 17:41:00
拿出證據給版主過目前提是他要看信吧 XDDDD資方打手哪會理我們這些底層勞工
作者: pannn (pan)   2025-07-25 19:00:00
大家等一下,我認為整件事情「不單純」。有人刻意挑起對立情緒,「加深版主跟鄉民的誤會。」意圖終止他人對此事的追蹤。
作者: kenzoro (...)   2025-07-25 22:14:00
我之前也有想到 所以申訴文(#1eNzcX0G)訴求的第3點有提到就看之後版大回覆怎麼樣了最近懶得再回去看他是否又有更改 但前陣子我看板上的新增規定是他可以憑"感覺"決定一個人是否為多重帳號 但他判定是否錯誤他不管 還要受害者自己提出證據去申訴而且他連哪幾個id是同一人 都沒列出來 那個被稱為跑步哥的人 他id是哪個也沒講 我要怎麼去澄清我跟哪個不知名人士不是同一帳號感覺就 先潑屎就贏了 被潑的還要想辦法把屎洗掉中間被誤水桶的澄清過程 他也達成了打擊異己言論的目標最後我看也很難會有道歉 對版主來說簡直大贏特贏抱歉看錯 我以為是科技版的7日申訴的問題 原來是在講本版的30日的規定照理說應該是申訴日有在30天就算成立了吧@@ 不過感覺還是要問清楚比較好
作者: pannn (pan)   2025-07-25 22:51:00
「A大」沒有工程背景,背後沒有「專業的指導」應該不會這樣做?
作者: AreLies (謊言)   2025-07-26 02:36:00
背後有專業團隊就不會被弄了啦你站內威脅 有沒有專業團隊在後面指導工程要有什麼背景像跑步哥那樣 還是D600那樣 發引戰文一堆斜咖那邊幻想會被桶都是背後有人拜託用講話之前動下頭腦 好不好
作者: pannn (pan)   2025-07-26 07:38:00
1.站內信確實我白目我也道歉。再此再次道歉,我也被公幹。澄清「跑步確實沒有發信威脅組務。」(我個人參考侯友宜事件給的提醒)
作者: kenzoro (...)   2025-07-26 07:56:00
額……被弄? 到底是誰被弄啊………… 我到底是怎麼被您判別是分身的啊您前篇回覆我申訴的文 看起來是主觀判定我是分身 那你是怎麼主觀判定我是分身的? 洗推文?(我推文沒幾句話才是)推文觀點不喜歡? (我也沒特別跟誰做過重複來回對話 同觀點的人全部打包成1人多帳?) 這不合理吧? 更別說當時版規要有重複ip你卻可以沒列證據桶會被人懷疑一些事 主要是您的判定都是主觀 而且太偏頗特定立場吧 (我不認識你 你剛上任時 我在你的文章中 前幾個推文是支持你的(被你大執法標題騙了) 後來是看到之前我看到的鬧版仔沒事 推文抱怨 結果沒多久就被水桶?)不知道您是不是沒看到當時前版主事件中 gn跟Yahoo不管對誰都在那鬼打牆不回應 到處洗重複推文跟重複貼照片 把每個批評的都稱為跑步哥有幾個我認為他是合理抱怨的卻也被你嗆完當分身水桶這種鬧版沒事 其他有批評的全部被你 "主觀" 打包成分身多少都會懷疑你是不是有立場吧
作者: pannn (pan)   2025-07-26 07:57:00
2.懂科技業的「行話」從產業別就能判斷。誰是跑步。
作者: kenzoro (...)   2025-07-26 08:01:00
另外 我認為你打壓異己的方式很奏效 全部水桶 打到只剩下好棒棒的言論 之後抱怨的全被當問題人物或乾脆當分身打包起來 結果而言還是勝利吧
作者: pannn (pan)   2025-07-26 08:09:00
3.Yahoo我提供了非常多的證據!給兩位版主大。
作者: kenzoro (...)   2025-07-26 08:09:00
你不用列證據 卻還要人列證據自己去申訴 還把判決留白 妨礙人申訴反駁 win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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