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ech_Job版主AreLies亂桶人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25-07-15 01:25:06
#1XDE0o1T (L_LifeJob)
(三) 申訴相關
1.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
檢附要件缺少者,將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一、被處分文章備份(若被刪文,請向板主申請提供)。
    二、板主公告。
    三、溝通記錄(站內信或熱線水球記錄)。
2.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
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申訴案不予受理。
    板主超過72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
板主未回應達72小時即申訴,視為「未與板主溝通」,申訴案不予受理。
4. 申訴相關證據,請於轉錄至組務板後,以大T更改文章標題,格式如下:
    [申訴] 不服 L_LifeJob 板主 skyjazz 禁言處分
[證01] 不服 L_LifeJob 板主 skyjazz 禁言處分(原文)
[證02] 不服 L_LifeJob 板主 skyjazz 禁言處分(公告)
[證03] 不服 L_LifeJob 板主 skyjazz 禁言處分(信件)
01為原文,02為處分公告,之後為溝通文件,格式不符得不受理。
本申訴案未見小組規所規定之檢附要件(溝通紀錄),
若仍欲申訴請於三日內補足上述附件轉錄至組務板;
逾期申訴案不予受理,若仍要申訴請將附件補齊後再行提出。
※ 引述《DoooooD (DoD)》之銘言:
: 申訴人:DoooooD
: 被申訴人:AreLies
: 看板板名:Tech_Job
: 判決內容:#1eMZMgsx (Tech_Job)
: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或精華區路徑。
: 申訴訴求:取消被永久水桶!
: 申訴理由:
: 解除永久水桶,不是跑步哥分身,
: 而且常常在科技版發文都可以查。
作者: DoooooD (DoD)   2025-07-17 14:06:00
寄信給A版主不回信 根本無溝通紀錄7/15寄信到現在都已讀不回
作者: pannn (pan)   2025-07-17 14:07:00
你要把07/15的mail轉錄過來用Ptter這個軟體看看moptt沒有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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