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Teacher板主失職與不公,請求撤銷水桶

作者: lld33821 (lee)   2015-08-15 00:26:34
※ 引述《yukiss (被縫108針的小球~~~)》之銘言:
: 噓 nlfm : 黨工嗎?別來教師版囉嗦
: 此部分nlfm沒有明確指出是誰、也用了問號
: 所以無法明確指出他說誰是黨工
: 即使GV13 或microsugar提告 也無法成立違反板規
所以版規淪於虛設?因為沒加主詞???那以後大家都鑽這漏洞
課綱推文,有人有寫,人一藍,腦就殘,人一綠,嘴就賤,這不是很嚴重的攻擊與指控?
nflm推文,就在兩人文章下,能指誰?
: 至於nlfm在別版的言論 不在本板板規的討論範圍
板主,本人舉證nlfm在他版言論,目的在於佐證,nlfm自稱中立客觀,卻在藍色色團按讚
???
所以nlfm可能是藍色政黨傾向?
也就是很熱衷政治,非中立客觀
這舉證是佐證nlfm檢舉本人事項,非黨工事情,板主您要用板規處理什麼???
被人檢舉的當事人,就不能提出佐證資料???
兩件事是不同事項
1.nflm黨工事件
2.nlfm檢舉本人不實指控
請別弄混
: 而您的部分是指稱nlfm是國黨
: nlfm他表示這是對他的不實指控
: 也說nlfm說 "談政治" 版主會水桶
: 但nlfm是說 等版主回來 等著水桶
: 我也明確指出" 談政治 不會被水桶 但違犯板規 就會"
: 這已經算對版主的不實指控跟不當引述
: 依照板規5 予以水桶
: 之後板規部分 會朝向建立警告制度與明確規範禁語方向修訂
: 而建議鎖文部分 因課綱屬於教育核心事業 應可回文或推文進行充分討論
: 除非淪於謾罵或攻訐 才會加以處理
: 以上說明
同上,腦殘,嘴賤,算不算謾罵???
本人想說,有人檢舉,板主才處理
http://i.imgur.com/queQy5J.jpg
http://i.imgur.com/JvdlFkb.jpg
http://i.imgur.com/M6eQT0l.jpg
http://i.imgur.com/8qMjndx.jpg
http://i.imgur.com/aRbCoyj.jpg
教師版畜生黨工滿天飛,嘴賤腦殘到處有
板主,不當引述,非版規,
造成版主人格名譽受損,才叫不實指控,前因後果已經解釋
http://i.imgur.com/CZHEdt2.jpg
選擇性處理?豈非更嚴重不實指控?
: ※ 引述《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之銘言:
: : 請板主 yukiss 三日內至組務板說明。
以上截圖,課綱議題,沒有謾罵?攻擊?板主您被更具體,不實指控,被指名選擇性處理

以上這不是不公???
個人到今天,二句話就被水桶一個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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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ld33821 (lee)   2015-08-17 18:34:00
懷疑版主選擇性處理,不叫不實指控?還是質疑版主版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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