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組規中所提到的「相關人」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3-10-16 17:44:20
組規中的三-4:
(4) 為了維護看板板面秩序,申訴事件非當事人、相關人或板主請勿回、推文,
違者刪文、劣退、警告或判處水桶三天以上。
當事人指得是檢舉(申訴)人和被檢舉(申訴)人,我想這沒有問題。
板主指得是當看板有複數板主時,其他板主可主動出面替受檢舉(申訴)板主辯護。
最後一項相關人,這兩天有部分板友來信表達不解,組務在這邊講明白,
所謂的相關人,指得是和案情有直接相關且非當事者身分的使用者,
例如「板友A檢舉板主不處理板友B對他的人身攻擊」,板友B是為案情相關人
  「板友A檢舉板友C違規,板主不處理」,板友C不算案情相關人
簡單來說,和檢舉人、被檢舉人有案情關聯者,才算是相關人。
如果僅僅是因為長期關注看板,當看板板主被申訴時以板友身分意欲推文,
這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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