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25-08-03 23:27:03【裁判字號】 D0106
【裁判日期】 民114.08.03
【裁判案由】 jemdogdog 申訴 home-sale 板主 s8752134 案
【裁判全文】
申訴人 jemdogdog 不服板主 s8752134 水桶判決,
經審閱該板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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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1. 請板主 s8752134 於三日內解除使用者 linlinme5208 之水桶。
2. 請板主於七日內修正相關板規並公告週知,以符合板務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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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
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eFLGdTq 辦理。
二、
援引 home-sale 板規 #1dOKEMNT (home-sale):
。本板各種相關討論及意見發表均無多重帳號參與之必要或需要,以分身帳號推文
發文查證屬實者,無論有無違規,該帳號水桶5000日
三、
判決說明:
1.
申訴人於看板發表文章,因板主查得多重帳號相關證據,
將其視為使用者 linlinme5208 之分身帳號,
故將兩個帳號皆處以水桶。
檢視 home-sale 板規,
說明以"分身帳號"推文發文查證屬實者,無論有無違規,"該帳號"水桶5000日,
從字義上即可得知違反此板規者應只處分發文之"分身帳號",
而非板主所述,將本尊帳號、分身帳號一併水桶;
如板主欲將同一使用者在 home-sale 板發表文章之所有帳號一併水桶,
應於板規中清楚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