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三] 不服Road板JJLi之判決 D0069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9-03-10 16:11:01
※ [本文轉錄自 canandmap 信箱]
作者: JJLi () 看板: Road
標題: [通告] 關於 ◇ 不服#1SVigVvx (Road)之判決
時間: Sat Mar 9 22:46:54 2019
引述板規原文【六-2】
6、評論道路政策時, 禁止 進行任何人身攻擊。
【6-1.對不特定人作攻擊。不受板規第一條初犯者限制 新增)
【6-2.對特定版友作人身攻擊,以受影響者提出申訴為準(2012.3.18修正)
無論評論人針對被評論者(人)的用詞原義是眨或是褒。
本規定之『攻擊』定義,以『受影響者』為主觀感受。
當初書寫本文時,即是以誹謗與性騷擾相關法條做為範本。
若受影響者堅持認為該評論文章或推文是針對『其本人之負向意義』…
哪怕原詞句本意是極度正向詞會(『天使』『百科全書』…等)…
本規定也必須成立。
以上是兩位板僕的共同意見。
希望您能理解判決上的苦衷。
另一篇檢舉文,在下已經從子鑫那邊取得相關資訊。
我們會在檢視之後給予正式的結果。
感謝你的來信。
邦僕 JJLi BillHuang
※ [通告] 共 2 人收件
※ canandmap BillHuang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