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qqpiggy Pocketsun申訴案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誠能盡其性)   2013-11-15 10:16:22
小組長、aova板主、各位看板的朋友
關於aova板主前面用心的發言,我有幾點疑問,僅列於下:
1.
在jobli小組長1146篇公告明示,aova板主應「立即」依其判決辦理後
aova板主回以:
「本人適逢期中考,無法立即辦理
最晚將於11/17晚上23:59前更改公告判決。」
其面臨期中考之壓力,誠然可憫。不過在以期中考之名祈求暫緩更改公告判決之餘,
卻又有時間於昨晚回覆將近千字的內容抒發個人感想
不知前述暫緩執行小組長判決之理由,是否僅為不依小組長判決執行之拖辭?
2.
aova板主曾於文具版18613篇公告云:
「覺得哪間文具店的老闆有夠棒、哪間文具店的風格超機車
覺得有人PO出的文章我超級不認同,不回應實在睡不著!
這裡是「討論區」,絕對是可以討論的!」
而我的文章(參考附件2),便是根據我的消費經驗事實來發表對於老闆不認同之言論
在aova公告之意旨下,完全是可以討論的
F板友與我對話之內容,完全就在討論
我跟老闆買筆過程中,老闆的態度,他關於使用壓囊的回覆,以及我的感覺
這些內容為何不符板規?
事實上,aova板主不是也於文具板16670篇(請參考附件1)發表了自己的消費經驗事實嗎?
我們隨便先看兩句他所分享的事實陳述:
「今天光是聽老闆聊筆,就聽了一個小時!」
「老闆擺明對怎麼讓你跳坑這件事沒興趣」
如果按照aova板主上面回覆之嚴格標準
我討論老闆回覆我壓囊使用之內容皆屬我與老闆之「私事」,都是與「文具」無關之心得
那aova發表的這些經驗事實,不知道算不算私事,與文具有沒有關?
更不用說,aova板主該篇所發表之店家心得
內容充斥著她對老闆之自由感想以及對話
諸如:
「老闆一開口就真的會講很多很多話」
(老闆開口講多少話與文具何關?)
「昨天看了這張後 http://ppt.cc/meNL 覺得老闆很個性」
(老闆個性與文具何關?)
「鬍子大叔是有自己的個性啦,但不是跩。」
(老闆跩不跩與文具何關?)
上面括弧中的質問,都是依據aova板主前文回覆所定下之標準而談,
依據她自己定下的標準,這些發言不知算不算「私事」,又哪裡與「文具」有關?
另外,aova回覆中提到:「連文具店的老闆一個眼神都可以討論,我還要不要管板啊」
所以aova板主的意思是,她自己討論老闆個性、老闆一開口講多少話很合理,不該被管
我討論老闆對我講話時態度與內容就該被禁止,是這樣嗎?
我的立場是覺得,要分享老闆的長相、 性格、講多少話我不反對,
我完全支持所有人根據自身經驗事實,發表感想,公開這些訊息
我唯一請求就是:請aova板主用對待自己相同的標準,對待發言與她立場不同的板友
為什麼aova板主自己可以發表相關言論,但板友一旦發表與她不同關於該店家之經驗,
她就要認定該文與「文具板」無關,是「私事」而鎖文呢?
3.
aova板主一再強調她鎖我的兩篇文章都經過我同意,還附上與我的對話信件以佐證
但事實上,我只有同意過其對於文具板18625篇的鎖文(Pocketsun板友所列附件1)
關於我所提供附件2這篇的鎖文,我從來沒有同意過
在這些有關附件2文章的信件中,我從未有「同意鎖文」的字樣
事實上, 我於11月3號所提出對於鎖該篇之質疑 ,
aova板主拖到11月6號版上爭論幾乎結束才回,而且還用種種自行闡釋的規定來教導我。
面對這種遲來又強硬的回覆,我不願意指責她,只好客氣給她下台階說:
「 該爭議已經過去許久了 不過還是很感謝您回覆
也許有些質疑是我沒有看清楚版規而生之誤會」(參見本板1149篇)
我只基於禮貌地回「也許有因不清楚板規之誤會」,但從未「同意鎖文」
更不用說,現在小組長已經強調,板規並沒有賦予板主恣意鎖文之權
我不知道,aova板主是如何推導出 「chiangks同意鎖文」的結論?
4.
aova板主指責我引戰
其根據為11月5號凌晨,我於文具板18625篇推文中,稱Sente板友說謊之言論
事實上,我的確提出證據證明,Sente板友否定過他自己曾過說的話,
他也的確有說謊之嫌疑。
我道歉是因為,我認為即便他真的兩度說過這樣的話,也有可能是口誤,
說他說謊可能太過嚴厲。
但若要論引戰的的話,Sente板友卻更早,早在11月3號晚間六點左右,
於文具板18637篇的推文中辱罵我該去吃藥(已經被刪除,但小組長可以參看)
那aova 板主呢? aova板主早在11月3號下午三點就已經引戰了
她刻意扭曲我感謝板友的文字:
「很抱歉這兩天佔用了大家許多的時間以及版面
我要先謝謝許多的前輩 各位都玩鋼筆許久 有幾位也多少與Sam老闆有私交
卻還是可以非常客觀的回應我對Sam的負面經驗
這點是我相當佩服的」
變成:
噓 aova:分享工作室的心得跟你不同面向就是=跟老闆有私交 XD 11/03 15:14
→ aova:看到你學法律實在訝異 因為我沒遇過學法律像你這樣der 11/03 15:15
若aova 板主要以這點來指責我引戰,那根據時間順序,引戰的人是:
aova(11/3 3 p.m) > Sente(11/3 6 p.m) > chiangks (11/5 0 a.m)
不知道到底誰應該為引戰負責?
此外
aova板主曾指控我刪改文字造成他這樣誤讀,卻提不出任何證據。
如果比照對我的標準,我確實提出Sente說過該話的證據,都還道歉的情況下
那aova板主現在沒有證據的胡亂指控,是否該道歉?
5.
aova板主關於鎖文之理由,前後說法更動數次
一下說是內容不符、一下說怕吵起來、一下又說禁止戰意、一下又說不須正當性就可以鎖
(其自相矛盾之處 ,可參閱1156篇firework板友之整理)
對我而言,最怵目驚心的,是aova板主來信中提到
:「板工鎖文,本來就不需正當性,心證認為該鎖則鎖」
(對此理由,她非常有自信地主動公布於本板1148篇,大家可參閱)
社會上任何形式的裁決,不論軍官處罰兵、老闆解雇員工、法官下判決等等
我想大家都不會否認,「正當性」是這些裁決發動的最基本要件
或許正當性的理由不同,但他們都會去尋找自己做裁決的正當性基礎
今天當一個板主宣稱
他鎖文「不需正當性」時,我不知道這跟「恣意妄為」有何分別?
當她自己分享關於店家心得時,這些內容都跟文具板相關,符合板規
板友分享關於店家不同心得時,這些內容都與文具板無關,不符合板規
ptt是台灣最大的電子佈告系統 ,也是站規最細緻的一個平台
到底ptt有沒有給予板主恣意「不需正當性」即可鎖文的權力,
還望小組長查鑑。
以上回覆,謝謝小組長、aova 板主與各位板友
※ 編輯: chiangks 來自: 140.112.152.15 (11/15 10:17)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2-01-15 10:23:00
(啪啪~~)聲音有點響經典就是,他的各種宣告都可以變來變去喔,到現在連什麼樣的文句引戰會被桶,我也搞不清楚,不過看起來tagodbless幫大家大開方便之門囉。現在他的見解好像比較接近只要不對著名字幹,不要真的有人幹回去,應該都是很OK的,想盡情發洩你對有色人種,跨國romance, 甚至中國人、東南亞人任何你看不爽的人,卻又苦無機會的朋友,文具板可以給你一個沒有極限的空間。(這就是你藉由宣告什麼言語可以在文具板被接受所塑造的板風,爛透了的板風,幹來幹去的板風,well done.)可能板風還沒樹立,就要先浸豬籠洗門風了。
作者: chuca   2012-01-17 00:58:00
其實當初就不應該貿然鎖文 後面也不會變成那樣而且對於檢舉人身攻擊的部分完全不處理無法認同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誠能盡其性)   2012-01-17 02:03:00
您所言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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