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hismy:我不希望nknuukyo不經你同意的申訴,造成一些不愉快.... 11/04 01:27
→ thismy:希望你到時能表態,是否支持同意或願意由他人代申訴這件事 11/04 01:28
我想從目前感謝信的數量,還有tb的說辭,應該沒有不愉快才是。(願供小組長檢查)
還是您想檢查一下,他到底有沒有授權給我?
: → juicelover:還有你因為"你自己"擲杯未達15次圣腳,在網路上PO文 11/03 23:40
: → juicelover:以前寫過的文章都是自誤誤人,你有甚麼立場說呢? 11/03 23:41
爭點四(還真是因緣巧合,正好本人親自出馬解套):
感謝果汁大為todaybear解套,
並且正好對thismy不當公告文打了一個耳光
顯見您也很清楚:這『自誤誤人』是針對您過去的文章,是將此四字當成既存現象;
這與thismy多次明示暗示並於公告所謂的:
以爻杯為證據的情況,就顯有不同
它說明的是其過去的舊習,已經是種既存現象,並非是以此為該人是自誤誤人的引證。
這是很簡單的國文語意問題,
相信國文系畢業的板大,細看後應該會了解。
本文句為:請不要再自誤誤人了
分兩種情況去討論,
以此事為證,會這樣寫:
此事balabala,你在自誤誤人;
而將自誤誤人當成既存現象,
會以『不要再』來陳述,
ex:頂樓每天都很吵,請他們『不要再』老是(持續)乒乒乓乓的(行為)了。
故,我論板大thismy對原文內容有明顯誤解,
而其公告之內容,係屬會對todaybear產生誤導扭曲的公告形式,
故要求其修正之。
一不要板主下台,二不用板主道歉,三不曲解本公告原有之善意,並避免不當誤導。
實在想不通有何理由不接受?
至於為何把自誤誤人當成既存現象,
於本文末我會開列一張表單,
各位會較為清楚:為什麼todaybear會把這當成既存現象。
簡言之,
在不明當事人真意的情況下,
『請不要再自誤誤人了』一句,
看成勸戒文會比人身攻擊修理文恰當很多。
(我很不想如一些人一樣,彷彿總自認自己有讀心術,文章原意都上綱得很恐怖。)
最後說明一下,為何todaybear等人會把自誤誤人當既存現象?
正如Juicelover(ccclum)所說:是針對過去文章。
以下表列之,許多板友皆曾見聞,
如小組長有需要,吾必開附來源以供檢閱:
一:刪除他人切題之推文,前後說詞矛盾
後:
→ juicelover:我只會刪崩m的推文吧~ 其他人的應該沒 14.157.62.145 08/24 16:15
→ juicelover:我從沒踢爆轉生氣吧... 14.157.62.145 08/24 16:16
前:
v******:
推 v******:我說不同意你 但這不是否定你的意思 不用刪文也沒關係 01/11 23:19
→ v******:那是對言論的評價而非對人的評價 放輕鬆點 01/11 23:20
t*****:
也希望果汁前輩大人有大量,不要在莫名奇妙刪除晚輩推文,也請板大勿擔心討論氛圍
惡化,晚輩赤忱以討論心態行文,也希望各位同好前輩不吝指教是幸^^。
二:
有沒有昨天還不知道 今天就可以教人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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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www.ptt.cc/bbs/meditation/M.1322805327.A.E07.html
文章:回文後來被修掉了 問了一次"一處有一處虛實"
來源:http://www.ptt.cc/bbs/soul/M.1323101823.A.A12.html
文章:→ juicelover:太極拳經說的,一處有,一處為虛實,我想請問你看看。 12/17
又問了一次...
先生 是一處有一處虛實 不是一處有 一處為虛實阿阿阿阿~~~!!!
來源:http://www.ptt.cc/bbs/Chi-Gong/M.1319329796.A.92D.html
又引一次
: → juicelover:答,一處有,一處虛實, 10/23 08:11
這種斷句法太恐怖了 我被嚇到了 比詛咒還神!!
開始教人了!!!
來源:http://www.ptt.cc/bbs/soul/M.1330010937.A.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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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見對楊澄甫先生的文章"虛實宜分清楚,一處(自)有一處虛實,處處總此一虛實。"。
一無所悉,
夕議而教人,離經妄論,後學之所譏。
三:
塞其兌,閉其門
2011年解『塞其兌』之『兌』字為:
: 閱 對者 向也
:
: 兌者 澤也
被文章結構完全不合被踢爆後,又改口為『口』而後『舌』,
最後似乎以『舌』定下,
然此論與其過去所論,多存矛盾,且『舌』字一解,
光從中文結構就可以知其不合理,甚至不用再比較上下文了。
(欲詳細說明,可檢附予小組長,且最大問題是出自其對『塞』字之妄解)
四:Critical thinking
Critical thinking中譯為:『批判性思考』,
與時下認知不同的,這詞不完全著重於『批評』的意思,
而是對某些觀念事理『對應之範圍』所採取的『適用性重估』與『適用範疇重估』。
亦即以『理性思維』把某觀念的『適用程度』作重新評估,
把『過去以為適用』的部分修正。
而juicelover參混『創造性思考』合起來一起發言,
暗示『批判性思考』得借重『創造性思考』,顯見對該辭之認識實非恰當。
五:大數法則
J:大數法則之下,多數人昰正確的,少數人就應該是錯誤的?
我們來看看大數法則到底是什麼: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4%A7%E6%95%B0%E5%AE%9A%E5%BE%8B
六:
#1H0RgQVD (Taoism)
前天在您刪除的文章我已經留言
請您從頭學唯識學五經十一論
再對唯識來發言
不過很遺憾
第八識是集起心 業種所集
不是一個 而是叢聚 說成一個識是假名作用
你在這邊誤以為阿賴耶是單一而套用
故得出嚴重錯誤的結論
七:
a.#1G_jOfdf (Taoism)
: 筆者有緣的老師跟筆者說 入定?? 修什麼呢?? 練禪心就好囉.... 順其自然吧
所以這邊引用的是禪
禪 又分 三摩地 毗婆舍那 兩個重點
可以分修 合修 有次第 有方法
八:
於soul板,thismy禁ccclum(juicelover)之水桶原文所示。
#1IQboZ2d (soul)
七、所有名辭解釋,必須照傳統說法。
如:六合八法為抄襲六合八法拳,而作為自己的自創新法。六合八法拳拳理:
「體合於心、心合於意、意合於氣、氣合於神、神合於動、動合於空」為六合
「行氣集神、骨勁內斂、化象模仿、圓通策應、頂懸虛空、安靜虛守、隱現藏機」為八法
這部分之水桶原因可能有個漏洞,
那就是ccclum大可以說:六合八法跟六合八法拳根本不是同一回事!
不過反過頭來想,既然我們清楚自誤誤人是針對juicelover的過去相關文章,
那麼我說:
連thismy所水桶ccclum之水桶文,亦可謂之認知其為『自誤誤人』之既存現象之依據。
似也亦無不可?
後面我能列的還很多,但實在怕兩方失焦,
此系列文之重點已不在批判3C如何、也不再強調thismy之責處一事,
而是還todaybear一個清白。
是故,
一不需板主下台,
二不需板主道歉,
三在保留板主原善意的狀態下,進行兩造合意的公告修正。(先撤而後重貼)
四針對一些亂源作預防性措施,以免下列情形多次出現於推文:
A:只是看前幾篇推文你都不怕的感覺.我怕死了
B:不過這個版要我檢舉其實我也怕怕
C:我也覺得沒必要公布檢舉人...身為版主請以保護版友為出發點
D:好少有人會自動說要匿名的...人家相信版主才會寄信給你
這預防性措施,也許不用照我們提的方法,
但目前板上仍有很多模糊空間給人亂鑽,
此事只是呈現出這個問題,
並期待板主基於保護其他板眾之道義,
而非僵化的職責,去正視處理這個問題。
不然,如公告等事皆不能修正微調,
那麼按原爭點一所述:請當事人兩造各公開私信,看是否之前曾有私下協議。
我想既然把板主thismy當朋友,
實在不願相信他是那種上面賞巴掌、下面摸摸頭的那種人,
故,望板大兄多加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