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food版主Dilbert不准我刪除文章 (D00

作者: Dilbert (嘻)   2021-01-29 13:27:00
一、理念說明
個人板主生涯從不曾沒給過板友方便,早期板友貢獻諸多好文被收錄於精華區,
多年後因個人需求而要求刪除收錄,我會盡量利用個人閒暇時間配合,將文章從
多層目錄或文章串中找出刪除。
早年多篇文章串型式的收錄,刪除起來尤其費事,因為須利用編輯功能到文串
裡頭找出特定板友發文後逐行刪掉再重新存檔,這些不為外人道的時間花費,
我從來沒打算也不覺得必要向誰訴苦,反正不過就是作為看板義工的日常。
二、系爭使用者問題所在
poloyabi、currygo、zoosleep為2013~2017年間,
於Food板使用違規分身張貼廣告文章的ID。
poloyabi於2014年因累犯違反廣宣密度規定,多次於60天內連續張貼
同一店家廣宣,經板友檢舉而受永久水桶處分。後於2016至2017間
陸續改用currygo、zoosleep等ID至板上發文,再次遭板友檢舉為受
水桶處分的分身ID,因而於2017年一併受到永久水桶處分。
個人對於Food板做為飲食資訊交流社群的管理理念多年來緊抓兩個重點:
1.誠實透明:廣宣須誠實揭露;受水桶處分期間不得改用分身ID發文。
2.有限廣宣:同店家60天只准一篇,避免廣宣充斥,影響看板正常交流。
素昧平生的網路社群必須建立互相信任才能保持資訊交流的價值,
不配合規定的過度廣宣、受水桶處分就輕鬆換個分身上來繼續po文,
都是意圖欺騙板友和破壞管理的行為,個人對此絕不寬貸。
此位使用者視板規於無物,三番兩次踐踏個人與許多板友深痛惡絕的死線,
故已視為不受看板歡迎的使用者,個人無義務使用個人時間為其提供不符
站規的額外服務。
個人並非不同意使用者自行刪文,若PTT站上功能允許,大可自刪無妨,
然而目前該使用者的問題在於依板規受水桶處分,因而基於站規設定
被剝奪於特定看板的所有功能操作。
若該使用者主張水桶ID也該有刪文或修改權利,建議向站方提出修改功能
要求,讓受水桶處分ID於處分期間依然可於看板進行有限的功能操作。
※ 引述《currygo (小咖哩)》之銘言:
: 當初我用分身發文被永久水桶,期間也寫信給版主希望版主給一次機會
: 版主不願意
: 那我也認了,
: 但我發現我美食版的發文沒有刪除文章
: 參考其他大版 包含八卦版,棒球版,nba版
: 幾乎違規文章都會水桶刪除
: 結果版主說板規沒規定要刪除文章,那我想問版主有規定不能刪除文章嗎?
: 還說要保存證據,事隔五年以上還要保存?刪除文章一樣能保存證據
: 我連我自己的文章都不能修改嗎?
: 版主不但不同意刪除 也不同意我把文章中的網誌移除
: 還說我如果被其他人冒犯 請我自己移除網誌到別處?
: 請問你是版主還是路人??不願意幫忙也不給讓我修改
: 還說幫我刪徒增版主工作
: 版主是你自己選擇的不是嗎?
: 何況你還自願當那麼多年
: 說給我自己改也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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