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 被騙去吸毒 可以報警抓他嗎?

作者: boo19900520 (大布)   2014-07-11 09:50:32
※ 引述《wusnnin (無)》之銘言:
: 一個月前 我約了個人幫我口交 口交開始時還沒異狀
: 中間他開始吸著一個瓶子的氣體 還用火點燃
: 中途還半強迫逼我吸那氣體 還騙我不是毒品
: 後來我才知道那真的是安
: 請問這種可以報警抓他嗎?
: 怕他還有愛滋 那不就是故意犯罪了
: 不抓他 感覺會害了更多人....
: 大家覺得呢?
: 可是我查了一下 要被抓到三次才會被判刑耶..
沒猜錯的話,原po提到的應該是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下同)第20條的規定
初犯(或五年後再犯)第10條施用毒品罪,應先令被告觀察勒戒
期滿後若經認定仍有繼續施用的傾向,則繼續強制戒治
整套治療程序完成後,檢察官就會下不起訴處分
案子根本不會起訴,沒進到法院當然不會被判刑
另一種可能是檢察官會下緩起訴處分
同時命被告至指定醫療院所接受戒癮治療
同樣完成治療並且緩起訴期間之內沒有再犯
一樣會發生不起訴處分的效果,也不會被判刑
但必須是犯第10條的施用毒品罪才有適用這樣的規定
持有甲基安非他命本身另犯第11條第2項的持有第二級毒品罪
(但如果持有本身是為了自己吸食,那施用罪會吸收持有罪而不另論持有)
無論如何,用強暴脅迫方法使原po吸食已構成第6條第2項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沒有第20條的適用,基本上就回歸一般的偵查程序
由檢察官認定是否起訴,起訴後則進入法院由法官予以論罪科刑
推 wen213:算了啦我朋友被抓兩次都只有罰錢,偏偏他還真的很有錢… 07/10 14:57
罰錢的可能有很多種,可能是罰金刑,可能是有期徒刑易科罰金
可能是緩起訴的條件,也可能只是行政罰(施用或持有少量第三第四級毒品的情形)
但如果真的構成如原po所說的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七年以上重罪基本上不太可能只罰錢了事
如果看不懂的話,結論是可以報警,之後警方會移送檢察官偵辦
只是這些過程原po大概也都要參與,並且可能也會面臨到勒戒/戒癮治療的程序
以上,提供一些資訊參考
作者: careera (我不要在單身了啦!!!)   2014-07-11 12:18:00
報警 一起進去 勒戒? 的意思?
作者: akahitomik (赤い瞳は愛の果て)   2014-07-11 12:39:00
長知識 抓起來
作者: chris0843 (布拉帝海鷗)   2014-07-11 14:37:00
版上臥虎藏龍阿~~寫得詳細易懂!!!
作者: elioliver (hyuga)   2014-07-11 15:38:00
推長法律知識!
作者: biup2 (biup2)   2014-07-11 16:16:00
結論:不能報警,因為自己也會有麻煩。就算因為是病犯/初犯不會有前科,但是還是有勒戒的麻煩。
作者: rRadiance (雷狄恩斯)   2014-07-11 16:19:00
布衣大大!!!!!
作者: wen213 (阿暉)   2014-07-11 17:05:00
我朋友吃的是海洛英…是施用跟持有然後犯後態度佳還可以減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