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全聯洗點損失4萬元和解30萬這麼多?

作者: wdxa (wdxa)   2024-12-05 20:17:14
https://tinyurl.com/27ydkwxv
全聯損失計算是3萬9
民事和解卻高達30萬
是還會加什麼律師費,軟體工程師的薪資...等等進去嗎
民事的附民也沒有連結可看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4-12-05 20:51:00
和解本來就互相提條件,不然被告可以不要和解啊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4-12-05 21:34:00
全聯的「損失」不僅三萬九,那金額只是被兌走的商品價值原問者提的律師費和軟體工程師找出問題所耗工時價值等原問者認為受害者不應該要求加害者支付嗎?和解書是雙方的私文書(契約) 本就無義務公開甚至有些會特意加上保密條款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12-06 01:09:00
和解就是只要不違法 雙方爽就行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12-06 02:34:00
刑事和解不是這樣算的,我有一案客戶損失50萬,二個共同被告各自付兩百,沒有原因。不接受就進去蹲,自己選。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4-12-06 05:42:00
樓上補充了以刑逼民增加了被告的牢獄成本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12-06 09:16:00
損失填補本來就是單純民事求償的法院價碼,跟和解無關自己去算一下沒有和解的前提下,刑事部分判多重啊.....一審價碼,一人各判5個月,各併科25萬,加總起來是多少5個月,折現15萬,再加25萬,等於多少? "四十萬"四人,一人折現共要在刑事支出40萬,總共多少?"一百六十萬二審變成多少? 4人全部緩刑三年,各繳公庫3萬元,4x3=12萬在這些bonus 下,還需要計較多給全聯的 26萬嗎???另外,至於詐得的 39萬多點點數是否已全數兌換為商品?兩個審級裁判書上並無明確寫出,畢竟是把點數拿來販售可能點數流向,全聯就不追不註銷,直接算損失了而且,一審裁判書已載明 "一開始四人否認犯行"或許因為一開始還狡辯,等到發現事情嚴重性才趕忙和解但和解可能給不夠,又或者未跟法院敘明和解金額所以法官給的刑度就比較重覺得太重,才又去上訴二審打悲情牌,並且明確交代和解金額二審庭看完之後認為既然已經有明確悔悟,才改判緩刑+3萬(一審沒有給緩刑歐....)(畢竟,在檢察官起訴書上記載,四人還是狡辯說"有何犯罪"?
作者: tomsawyer (安安)   2024-12-06 09:39:00
車禍不也差不多 只要沒有受傷被告刑事傷害 就可以躲起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12-06 09:39:00
整個過程從一開始狡辯不認為犯罪,到發現嚴重趕忙和解到判下來發現一審給太重,可能沒交代好和解細節再上訴二審悲情牌,呈交和解細節,深知悔悟以求輕判所以,樓主,你在意和解書內容細節 "有什麼意義呢"??沒意義啊~~~~假如你只在意[損失填補],那...就把刑期[蹲好蹲滿]因為 "損失填補" 只是 "低消"更不用講,二審四人共找了三位律師來協助(一審沒找)檢察官查完事實(此時四人仍不認為犯罪),就直接寫起訴書簡易庭收到起訴書,也是以起訴資料,跟後續被告送來的資料去裁判三位律師的費用,加總也差不多快二十萬了吧這就是 [犯罪的代價]所以,你在意[民事和解的內容],幹嗎???你認為 民事和解書 一定會詳細載明各項請求嗎???不會這麼麻煩的~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4-12-06 10:03:00
全聯有差這30萬嗎?很明顯就是要給被告警惕阿如果只是要實際受到的損害,全聯幹嘛跟被告和解,另外再提民事求償就好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12-06 10:07:00
個人認為這30W 是那四人主動提的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4-12-09 00:36:00
有個案子是某人順手取走公司同事桌上雞排餐被同事告偷竊,法官判罪名成立,拘役十天,易科罰金一萬新臺幣。 所以說,被控告刑事罪,和解金的算法看個案情況和每個人價值觀。忘了提,上面順手拿雞排的案子,判決書寫明了,犯人未與受害人和解,加上其他事證顯示渠對尊重他人財產意識薄弱故而如斯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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